孜本
孜本(藏语:རྩིས་དཔོན),也称“仔本”。清代西藏地方噶厦下设孜康(审计处),由四名孜本主持。孜本都是官位四品的俗官。[1]
孜本不仅掌管西藏地方的财政审计,还负责贵族出身俗官的培养、任免及调遣。[2]当出现货币造假事件时,孜本等管理人员应当受相应法律追究。当噶伦的位置空缺时,从代本、孜本、强佐中选补。[3]
參考文獻
- ^ 【西藏历史55讲】张云主编 | 第26讲:噶厦. 2023-09-17 [2026-03-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7-16).
- ^ 中华文史网 清史百科. 2013-11-05.
- ^ 福康安 等 起草. 钦定藏内善后章程. 乾隆五十八年間.
所鑄新章卡如有摻雜錫、鐵等假料而被發覺時,所有由漢官及噶倫委派之孜本、孜仲(僧官)等管理人員以及工匠人等,一律依法應受嚴厲處分,並依所鑄假幣數目加倍罰款。噶倫發生缺額需要補任時,從代本、孜本、強佐中考察各人的技能及工作成績,由駐藏大臣和達賴喇嘛共同提出兩個名單,呈報大皇帝選擇任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