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可受
| 伍可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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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明山東按察司參議 | |
| 籍貫 | 福建清流縣 |
| 字號 | 字以大,號冲吾 |
| 出生 | 嘉靖丁未九月十八日(官年) 福建清流縣 |
| 逝世 | 萬曆三十三年乙巳 山東 |
| 配偶 | 娶赖氏,继娶黄氏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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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著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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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可受(1541年—1605年),字以大,号冲吾[1],福建清流人,明朝政治人物,同進士出身。
生平
萬曆元年(1573年)癸酉科順天府鄉試第三十二名,萬曆五年(1577年)登進士第三甲第五十五名[2][3]。授廣西容县知县,平定岑溪少数民族首领吕子和叛亂,被稱為“猶勝十萬兵”。万历十一年(1583年)擢拔為南京礼科给事中,弹劾许国,被谪万载縣县丞[4]。万历十三年(1585年)起用為开封府推官,再迁南京户部陕西司主事。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擢拔為云南佥事,經王錫爵、李廷機等人推薦為山东参议,萬曆三十三年卒於任上。
家庭及關聯
曾祖父伍惠、祖父伍𣇐(上曰下赤)、父親伍廷宰,曾任訓導。母馬氏;繼母龔氏。具慶下[5]。
著作
著有《博艺堂稿》、《焚馀草》、《谪居草》、《代奕吟》等。
参考文献
- 鄒元標《山東布政司參議冲吾伍公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