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批

一封寄给母亲的侨批。

侨批,又名银信番批,是海外华侨华人(新客、过番客)通过民间渠道寄给家乡亲属的书信和汇款的合称[1]。区别于平信等其他通信形式,侨批将汇款(侨汇、银钱或批款)与信件(批信)装在同一个信封内[2]闽南潮汕地区称信件为“批”,因此侨批也被称为正批[1]五邑地区则称其为银信[3]。侨批在邮寄讣告等特殊情况下,有时仅为信件,不附钱款[4],称为白信[4]。极少数情况下,白信中会附少量钱款[4]。2012年,由广东福建两省联合申报的“侨批档案——海外华侨银信”入选《世界记忆亚太地区名录[5][6];2013年,获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正式列入《世界记忆名录[7]

背景

侨批,是指海外华侨华人经由水客、侨批局等民间渠道以及后来的邮政渠道,寄给国内家乡眷属的、集书信与汇款凭证于一体的特殊民间邮传载体与历史文献[8]

水客

水客,也被称为批脚,即通过水路运送侨批回“唐山”(即中国)的人[9],他们有的是正要回国,并顺便帮助亲属寄送汇款和信件的信使[10],有的则是利用便利往返于海外华人社区和中国之间的走私贩,走私贩有时也会雇佣信使运送侨批[10]。此外,往来南洋和“唐山”的船长和船员也会参与侨批的运送和交付[10]

侨批局

侨批局,也称批局或银信局[11],最初由陈臣留于1757年在马六甲创立,当时是一家“经营汇款业务的贸易公司”[12]。1778年,李侃在新加坡效仿陈,成立了一家类似的机构。普遍认为,“现代意义上的侨批局最早形成于19世纪中早期,遍布中国各地与海外华人社区”[13]。海外社区的扩大,加上水客和侨批局的联系日益紧密,以及蒸汽船促进的贸易路线完善,共同促成了侨批局的形成[14]。有观点认为,侨批局后来成为了“侨批业往来中最重要的机构”[15]

历史

景思、景秩为弟,周夫为兄,均有骨肉厚爱。思叔弟也……娶妇后,遂往吕宋求赀,叠寄润于兄弟,二兄景超全家赖之,修理旧宇,俾有宁居。末后归来,仍分惠银两,各拨十五石与兄及侄,管掌为业。秩季弟也……乙丑年(1565年)自吕宋归,将所赀买地盖屋,与兄侄公分。周夫伯兄也……弱冠,遂求赀吕宋,初归娶妇,再归为二弟择姻娶妇,赎祖地基及宅盖屋,皆自己赀,与弟公分。仍同二弟往吕宋,出本银令之经纪,日后各有四十余金,归又拨租十石,付其管业……

——《蔡氏族谱》节选[16]

侨批业类似于现代的邮政和汇款系统,是一种跨越国界与不同华人群体的“民间信件寄递系统”[17]。普遍认为,侨批起源于“17世纪的东南亚”的泰国和菲律宾[18],海外华侨会将信件与白银一同寄回中国[2],最早的记录见于福建石狮大仑《蔡氏族谱》,记载了明朝嘉靖年间(1522—1566年)菲律宾华侨“寄润”于修理旧宇的情况[19]。侨批的寄递方式在各个海外华人社区中独立且“相当随机”地出现,主要利用同乡亲属回国的便利,因此带有明显的“随机与偶然性”[10]。早期侨批业中,水客大多是“第一代移民”,与所属宗族或族群相关的海外华人社区联系紧密[9][20]。部分水客与海外侨社或国内族群无联系,需他人担保。为避免因不端或违法行为损害宗族名誉,因此血缘亲情纽带至关重要[10]

早期的侨批业

早期,水客往返中国投递侨批的频率较低,通常隔年一次,每年不超过一次。随着侨批需求增加和贸易路线成熟,东南亚水客往返频率提高至“每年两到四次”。菲律宾水客往返更频繁,平均每年“五到六次”[21]。水客会根据气象状况调整行程,例如新加坡水客通常在12月随东北季风南下,次年6月随西南季风返回中国[20][22]。侨批的投递费通常占汇款金额的10%到20%,具体取决于路程和汇款数额。随着水客增多,费率会降至3%左右,但最终费率仍取决于汇款规模和信使的行进距离。水客有时会免费为家人和朋友投递,但也有“商业水客”挪用侨批资金做生意。他们用赚来的利润支付汇款,例如进行汇率投机或在中国销售用侨批购买的海外商品。侨批业鼎盛时期,水客人数高达“数千名”[20]。侨批收执称为回批,收件人收到侨批后寄回给发件人,作为收据,也具有回信的功能,传递家乡近况。水客在回国投递时也会协助书写回批[1][23][24]

水客投递存在诸多弊端:首先,时效速度极慢,数月才能完成一次;其次,侨批在中转的过程中易出现失误;此外,水客私自挪用汇款存在投资失败的可能[25]。虽然投递机制依赖个人信任和宗族荣誉,但巨额的汇款对水客诱惑力巨大。随着海外华侨增多,侨批业扩大,这种诱惑也随之增加,导致起私心的水客越来越多,损害了基于信任的体系,最终使依靠“人情关系”确保诚信的观念失去公信力[26]

第二次鸦片战争后

一封侨批,上面记载了批款的金额。

第二次鸦片战争后,清政府被迫签订不平等条约,开放了新的通商口岸,并放弃了对国人出境的管制[12]。蒸汽船的出现,极大促进了中国向海外移民的浪潮,也使得侨批业蓬勃发展[12]。相比帆船,蒸汽船不受风向限制,提高了水客的往返效率,侨批运输规模随之扩大[12]。1860年《北京条约》签订后,随着西方邮局、银行等机构和技术的引入,水客逐渐开始利用这些服务进行资金转账和信件投递[21],侨批数量更是显著增长[2]

随着侨批业逐渐“稳固”,水客开始安定下来并组建机构,侨批局也随之建立。西方银行技术和机构的引入,使得水客可以利用邮局银行进行汇款[27][28]。最终,水客往返中国运送侨批的方式被侨批局所取代[29]。侨批局总部一般设在“新加坡和东南亚”,并在汕头厦门等沿海城市,以及福建、广东等沿海省份的城镇设立“分行”。汇款人将款项交给侨批局,侨批局将其兑换为侨乡的“流通货币”,并提供收据。汇款人的个人资料会关联流水号登记。汇款人同时提供一封家书,文盲者可寻求侨批局代写。侨批封内附有一张“8厘米宽、12.5厘米长”的回执,用于收件人签收确认[15]。侨批封正面标注批款、盖有侨批局印章和“寄发代码”。“5厘米长、2.5厘米宽”的回执信封贴在更大的侨批封背面[15]

侨批局收到汇款和家书后,会先换汇,然后通过电汇将资金汇至国内分行,同时将家书寄往同一家分行[15]。待资金和家书均到达国内分行后,将一并送交收件人[30]。收件人收到钱款和信件后,会回复或请人代笔,这封回信称为回批[31]。这一过程不再需要水客亲自将侨批投递给收件人并代写回批[31]。但直到20世纪60年代,水客在一些落后地区仍发挥着作用[32][33]

二战期间

抗日战争期间,侨批业由“横滨正金银行、华侨银行和潮汕地区的侨批局”共同推动[34]。日占时期,只有对日军态度中立或合作的银行和侨批局才能继续经营[35]。尽管日本严密监控资金流动,侨批资金最终仍可以送达中国国内的收件人[35]。1941年,新加坡香港沦陷后,汕头邮局无法再使用“新港航线”投递侨批,邮政也停止处理侨批业务。侨批局则通过“越南芒街东兴的路线”运送侨批[36],当时泰国法属印度支那仍独立于日本直接统治[36]。东兴是“广西与越南交界处的小城市”,这使得东南亚华人社区能够绕过日本监控的贸易路线,继续寄送侨批。战争和日本占领破坏了基础设施,加之银行转账和邮政服务陷入瘫痪,通过水客投递的方式再次变得至关重要[37]。战后,侨批业回到了原来的“新港航线”,东兴路线也随之消失[38][39]

侨批业的没落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向海外移民人数减少,海外华人社区本地出生后代增多。东南亚殖民地独立后,华人后代融入当地,与中国的纽带逐渐淡化。随着人口结构和政治局势的变化,银行技术进步和较低的通货膨胀率促使海外华侨转向银行转账而非侨批汇款。中国国内局势稳定,邮政服务也更加便利,最初连接海外华人社区与其家乡的侨批业,其重要性逐渐减弱。1958年至1964年间,新加坡和马来亚的海外华人社区每年平均汇款“1,400万人民币”。1961年和1962年汇款额最低,且大部分通过银行转账[40]。侨批最初是海外华人寄钱回乡的工具,但随着政治和人口结构变化,其功能逐渐被银行和邮政取代,最终退出历史舞台[2]。1973年,中国人民银行正式接管侨批业务;1979年,侨批业从业人员并入国有银行,银行接替其角色并提供更便捷的汇款服务[2]

参见

参考资料

  1. ^ 1.0 1.1 1.2 Benton & Liu (2018),第3頁.
  2. ^ 2.0 2.1 2.2 2.3 2.4 Benton & Liu (2018),第6頁.
  3. ^ Kua (2019),第642頁.
  4. ^ 4.0 4.1 4.2 Benton & Liu (2018),第7頁.
  5. ^ “侨批档案”成功入选世界记忆亚太地区名录. 国家档案局. 2012-05-24 [2026-05-10]. 
  6. ^ Qiaopi and Yinxin: Correspondence and Remittance Documents from Overseas (2012). MOWCAP. 2014-11-04 [2024-10-01]. 
  7. ^ Qiaopi and Yinxin Correspondence and Remittance Documents from Overseas Chinese. UNESCO. [2026-05-10]. 
  8. ^ 张美生 (2020).
  9. ^ 9.0 9.1 Benton & Liu (2018),第33-34頁.
  10. ^ 10.0 10.1 10.2 10.3 10.4 Benton & Liu (2018),第34頁.
  11. ^ Benton & Liu (2018),第33頁.
  12. ^ 12.0 12.1 12.2 12.3 Benton & Liu (2018),第40頁.
  13. ^ Benton & Liu (2018),第40-41頁.
  14. ^ 曾旭波 (2020),第3頁.
  15. ^ 15.0 15.1 15.2 15.3 Kua (2019),第644頁.
  16. ^ 林金枝 & 庄为玑 (1985),第24頁.
  17. ^ Kua (2019),第640頁.
  18. ^ Benton & Liu (2018),第35頁.
  19. ^ 焦建华 (2006).
  20. ^ 20.0 20.1 20.2 Kua (2019),第643頁.
  21. ^ 21.0 21.1 Benton & Liu (2018),第36頁.
  22. ^ Climate of Singapore. 新加坡气象局. [2026-05-11]. 
  23. ^ Liu & Zhang (2020),第209頁.
  24. ^ Benton & Liu (2018),第37頁.
  25. ^ Benton & Liu (2021),第39頁.
  26. ^ Benton & Liu (2018),第39頁.
  27. ^ Benton & Liu (2018),第35-36頁.
  28. ^ Kua (2019),第643-644頁.
  29. ^ Liu & Benton (2016),第576頁.
  30. ^ Kua (2019),第644-645頁.
  31. ^ 31.0 31.1 Kua (2019),第645頁.
  32. ^ Benton & Liu (2018),第42頁.
  33. ^ Liu & Benton (2016),第578頁.
  34. ^ Kim (2018),第89頁.
  35. ^ 35.0 35.1 Kim (2018),第89-91頁.
  36. ^ 36.0 36.1 Kim (2018),第91頁.
  37. ^ Kim (2018),第92頁.
  38. ^ 陈思慧 & 郑一省 (2010).
  39. ^ Kim (2018),第93頁.
  40. ^ Kua (2019),第650頁.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