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比租界

天津比租界
Concession belge de Tientsin
天津大比國租界工部局印章
地理位置
位置
  天津比租界(位于图片右下角)
信息摘要
出租方 清朝(1902年2月6日)
租借方 比利时(1902年-1931年)
收回方 中華民國(1931年1月15日)

天津比租界(英語:Belgian Concession in Tientsin),是近代中国唯一的一个比利时专管租界,也是天津的九国租界之一。该租界位于天津海河东岸(今河东区),北接天津俄租界,南临大直沽,西抵海河,东至津山铁路一带。

设立

1900年八国联军入侵天津北京时,比利时王國并没有派兵参战,但是在11月17日,比利时驻天津领事梅禄德向天津领事团宣布,他奉比利时欽差駐紮中華及暹羅便宜行事全權大臣姚士登(Maurice Joostens)之命,占领海河东岸俄国占领区以下长1公里的地段,比利時租界原本應劃歸俄羅斯租界,但比利時向俄羅斯表示會在該界建工廠,俄羅斯最終妥協。1902年2月6日,政府天津道台张莲芬与比利时驻天津代理领事嘎德斯(Henri Ketels)签定《天津比国租界合同》。位置在俄租界以南,海河与大直沽村之间,直到小孙庄,面积740亩[1]。同时,还规定,如果日后比租界商务兴旺,可以开辟由比租界到京山铁路的通道,作为比租界的预备租界,这片土地不得卖与别国。

发展

天津比租界地处偏僻,从开辟直到交还中国,始终未能进行开发,就連比利時領事的工作地點其實是位於天津英租界內。虽然比利时商人在天津开设有不少工商企业,包括世昌洋行(电车、电灯)、华比银行等,但是均未在该租界进行投资。后来仅有英国和记洋行在界内租地180亩,开办了蛋厂。因而该租界的收入极为有限,仅能维持日常开支,唯一的一项市政工程(沿河马路)所花费的8万两白银也必须依靠举债。天津比租界属于各国在华租界中极不发达的一类。

收回

天津比租界开辟以来一直没有起色,不但没有给比利时带来多大的实际利益,反而成为负担。当时的比利时政府没有财力,也不愿意投资于租界的建设,天津比租界面临财政危机。1927年1月17日,比利时政府与中华民国政府(北京)举行双边条约谈判时,比利时驻华公使洛恩就宣布,比利时愿意将天津比租界交还中国,以示友好。北京政府于是组织接收天津比租界委员会准备予以接收。由于南方国民政府坚决反对比利时政府与北京政府订立任何条约,另外北京政府也无力支付比利时要中国政府赎回界内土地的款项。于是,这一交涉遂被搁置。

同年,国民政府建都南京,将收回外国在华租界作为对外交涉的一项重要内容。1929年1月,南京国民政府外交部接受比利时租界旧案,比利时政府表示愿“自动”将该租界“无抵偿”地交还中国。随后,国民政府特派外交部条约委员会顾问凌冰等5人与比利时驻华使馆参议纪佑穆进行了具体交涉。

1929年8月31日,中比两国签订了《比利时交还天津比国租界协定》及4项附件,规定该租界的行政管理权,以及所有租界公产,移交中国政府;而比租界工部局所负的9万3千两白银(包括利息)由中国政府偿还。协定签字后,中国政府指派凌冰等为接收委员,与比利时驻华公使葛来姆继续会商有关交收问题。

1931年1月15日,双方互换协定批准书,至3月正式举行交接典礼,天津比租界改为天津特别行政区第四区(特四区)[2]

现状

天津比租界所在区域位于今河东区境内。租界遗存有比利时租界工部局和英国和记蛋厂等。[3]

参见

参考文献

  1. ^ 《中外旧约章汇编》第2册,第34页
  2. ^ 石源华 (编). 中华民国外交史辞典. 上海古籍出版社. 1996: 54. ISBN 7532516725. 
  3. ^ “比利时租界工部局”,在这儿. [2011-06-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