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缯
宣缯(1159年—1237年),庆元府(今浙江宁波)人,南宋大臣,绍定初年首辅。
宋寧宗嘉泰三年(1203年)以「太學兩優」釋褐(脫布衣授官)入仕。歷官太學博士、祕書省校書郎、知吉州、以及福建提點刑獄。迁为考功员外郎,迁为秘书少监。兼权(代理)侍立修注官、守起居舍人,任起居郎兼权侍左侍郎,负责编纂《孝宗宝训》。嘉定中,深受史彌遠信任,拜兵部尚书。嘉定十四年(1221年),同知枢密院事兼参知政事。嘉定十五年(1222年)拜为参知政事,[1]以资政殿学士奉祠。端平三年(1236年)受召入朝,升任大学士、提举洞霄宫,以观文殿大学士致仕。是年(1236年)十二月,卒,赠太师,谥忠靖。[2]
宣缯曾在宝庆元年进《即位事始》。著有《孝宗宝训》。
注釋
- ^ 《宰辅表》四:嘉定十五年,“九月辛亥,宣缯自同知枢密院事除参知政事。”端平三年十二月已經是1237年。
- ^ 《宋史》卷四二:端平三年(1236年)十二月,“丁未,宣繒薨,以定策功,贈太師,諡忠靖。”《宋史》本傳载:“嘉泰三年,太学两优释褐。历官以太学博士召试,为秘书省校书郎。升著作佐郎兼权考功郎官、知吉州、福建提点刑狱。迁考功员外郎,又迁秘书少监。时暂兼权侍立修注官、守起居舍人,为起居郎兼权侍左侍郎,编《孝宗宝训》。试吏部侍郎,权兵部尚书。嘉定十四年,同知枢密院事兼参知政事。明年,拜参知政事。以资政殿学士奉祠。端平三年召赴阙,升大学士、提举洞霄宫,以观文殿大学士致仕。卒,赠少师。诏缯尝预定策,以王尧臣故事赠太师,谥忠靖。”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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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獻
- 《宋史》卷四一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