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瑃(1624年—17世紀),字伯珩,山西澤州陽城縣人[1],明朝、清朝政治人物。
生平
張瑃自小聰明過人,讀書過目不忘,崇禎十五年(1642年)中舉人[2],次年(1643年)聯捷進士,年僅二十歲。
明亡仕清,順治初,授原武縣知縣,升任御史,巡按四川,巡鹽淮揚,廉潔自愛,提出引鹽弊處,晉大理寺丞。歷順天府府丞、大理寺少卿、工部右侍郎,並以兵部侍郎、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陝西,整頓法紀、謝絕餽贈,令官員聞風畏懼。不久因事降福建督糧道,卒於任內[1]。
家族
曾祖張永庫。祖父張自立。父張念祖。[3]
引用
- ^ 1.0 1.1 同治《陽城縣志·卷十·人物上》:張瑃,字伯珩。資穎異絕人,讀書一過不忘,自為童子至捷南宮僅五年,皆一試即得。其成進士為明崇禎癸未科,年始二十耳。(順治)初授原武知縣,擢御史出按四川,已而巡鹺淮揚,潔己自矢清剔,引鹽之弊,晉大理丞。歷順天府丞、大理少卿、工部右侍郎,以兵部侍郎、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陝西,飭法紀、絕苞苴,官吏望風畏懾。未幾左降福建督糧道,以疾卒於官。
- ^ 同治《陽城縣志·卷八·選舉》:崇禎壬午科(舉人)……張瑃 見進士
- ^ 《崇禎十六年癸未科進士三代履歷》:張瑃,伯珩,易二房,丙寅年十月十一日生。陽城人,壬午五十三名,會試三百六十名,三甲二百七十名。兵部觀政。
參考文獻
- 同治《陽城縣志》·卷八·選舉
- 同治《陽城縣志》·卷十·人物上
| 官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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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李愈華 明朝知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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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原武縣知縣 順治年間-164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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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任: 蕭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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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禎十五年(1642年)壬午科山西鄉試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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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式舉人 80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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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科:崇禎十二年己卯科 · 後一科:清·順治二年乙酉科同科鄉榜:順天 - 應天 - 浙江 - 江西 - 福建 - 湖廣 - 河南 - 山東 - 山西 - 陝西 - 四川 - 廣東 - 廣西 - 雲南 - 貴州 |
崇禎十六年(1643年)癸未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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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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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78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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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31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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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科:崇禎十三年庚辰科 · 後一科:南明·隆武二年丙戌科 / 清·順治三年丙戌科同科進士:崇禎十六年癸未武科 · 同科副榜:崇禎十六年癸未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