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諫
| 張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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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明太仆寺卿 | |
| 籍貫 | 應天府句容縣軍籍 |
| 字號 | 字孟弼 |
| 出生 | 永樂四年(1406年)九月十三日 貴州赤水衛 |
| 逝世 | 成化七年(1471年)五月 京師 |
| 配偶 | 娶王氏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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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諫(1406年—1471年),字孟弼,應天府句容縣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同進士出身。
生平
張諫先世謫戌貴州赤水衛(時屬雲南),宣德十年(1435年),張諫高中乙卯科雲南鄉試第二名。正統四年(1439年),登己未科會試第五十二名,三甲第三十三名,成為貴州首位進士。七年六月授行人司行人,十四年二月擢福建道監察御史,景泰七年(1456年)提督直隶学校,考试顺义等县生员于通州察院,永平巡撫都御史李宾不满張諫拒绝其父托請,驰至通州,欲与谏言。谏方闭门试士,弗纳,宾因忿摇门而入,手殴之。二人告至皇帝前,李賓没有被问罪,張諫被杖二十。不久提學裁省召回,天順元年(1457年)三月調任南京雲南道,二年九月升河南按察司副使,五年十一月与河南都司都指挥使夏忠互讦,俱下锦衣卫狱,忠坐徒,谏坐杖,俱赎还职。天順七年坐裕州知州秦永昌案,罚俸三年。
憲宗即位,天順八年(1464年)三月召為順天府府尹。成化二年(1466年)十月,因與巡按御史黃𰢕互相攻訐,雙雙降職。張諫降山東萊州府知府,任內以有治蹟,四年五月召為太僕寺卿,成化七年(1471年)五月,卒於任內[1][2]。大學士商輅為之作墓志銘。
家族
曾祖張仲明。祖父張榖賓。父張伯安。母孫氏。具慶下[3]。子張恢。
参考
- ^ 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明人傳記資料索引 ,5812:張諫,字孟弼,句容人。正統四年進士,授行人,擢監察御史,歷河南按察司副使,召為順天府尹。以事降萊州知府,轉常山縣丞,以有治蹟,召為太僕寺卿,成化七年卒于官。
- ^ 《國朝獻徵錄·卷之七十二》:太僕寺卿張諫傳(實錄)張諫字盂弼應天府句容縣人先世謫戌貴州之赤水。諫由進士授行人擢監察御史,景泰中提督北畿學校,天順丁丑調官南京,尋陞河南按察司副使。甲申,召為順天府尹,累上疏請減征料以甦民困。成化丙戌,與巡按御史黃𰢕互相奏訐,遂俱降職,諫山東萊州府知府,𰢕浙江常山縣丞。諫居萊二年,有治蹟,復召為太僕寺卿。成化七年五月於官,賜葬祭如例。諫為人矜持詳雅,而篤於孝道,歷官中外,勤於政務,克舉厥職,時論多之。
- ^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正統四年进士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