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事
录事
是原是
中國
古代職官名,為各官署繕寫文件的官員。現代的
司法機關
中亦多設有錄事人員,但非是官員而是
公務員
或雇員性質,其從事記錄輸入各種法律資料的工作。
在
香港
,類似的職位稱為
法庭書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