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向

方向(direction)是在不计两点间的距离时,空间一点相对于另一点的位置。方向可以是三维或两维的。它虽不是角度,但经常用与基准方向[1](reference direction)之间的角度差表示[2]。
基本方向[3](cardinal direction)或主方向、四正方向、四正位,以及基本方位点(cardinal points)或四方点[4],是指四个主要的罗盘方位,以及四个主要罗经点:北 (N)、东 (E)、南 (S) 和西 (W)。它们对应的方位角(azimuth)(从正北顺时针方向计算的水平夹角)分别为 0°、90°、180° 和 270°。
副方向(ordinal direction)或间向(intercardinal direction)、四隅方向、四隅位,以及四隅点,是指东北 (NE)、东南 (SE)、西南 (SW) 和西北 (NW)。它们对应的方位角分别为 45°、135°、225° 和 315°。术语 ordinal 在此并非顺序、序数之义,而是指等级或位阶,表示这些方向是次要的、派生的;源自拉丁语 ōrdō,等级、阶层之义。
区别
方位(orientation)语义近似方向,不过较侧重在参考系中相对于坐标轴的角度关系和相对姿态。由于罗盘本身是一个 360 度的圆盘,所谓“方位”,是指目标点与参考基准(通常是正北)之间的夹角(即方位角,azimuth)。
参考
- ^ 基准方向. 术语在线. 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 (简体中文)
- ^ 方向. 术语在线. 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 (简体中文)
- ^ 基本方向. 术语在线. 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 (简体中文)
- ^ 四方点. 术语在线. 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 (简体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