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彦

時彦(?—1107年),字邦美,河南开封人。

宋神宗元豐二年(1079年)己未科状元,授签书颍州判官,历任秘书省正字、集贤校理、左司员外郎。因出使遼國失职,被罢免。不久,官复集贤院校理,提點河东刑狱。蹇序辰弹劾时彦私受辽国赏赐,匿而不报,又罢官。徽宗即位(1101年),召为吏部员外郎,擢起居舍人,改太常少卿,以直龙图阁为河东转运使,加集贤殿修撰,知廣州,尚未成行,又拜吏部侍郎。崇宁五年(1106年)任开封府尹。數月後,升遷為工部尚書,再改吏部尚書[1]大觀元年(1107年)卒於吏部任上。[2]

注釋

  1. ^ 《宋史》卷三五四本传: “徽宗立,召为吏部员外郎,擢起居舍人,改太常少卿,以直龙图阁为河东转运使,加集贤殿修撰、知广州。未行,拜吏部侍郎,徙户部,为开封尹。……數月,遷工部尚書,進吏部卒。”《宋會要》刑法四之八六:崇宁五年,“十月三日,开封尹时彦奏事。”
  2. ^ 《宋會要》禮四一之四八:“吏部尚書時彥,大觀元年六月……輟一日。”

參考文獻

  • 《宋史》卷三五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