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伉(?—1084年),字公立。侯官(今福建福州)人。
皇祐五年(1053年)进士。熙宁年间先后权兴化军判官,监建州买纳场。[1]參與王安石變法,任職於制置三司條例司,分行諸路查驗農田水利。[2]元丰二年(1079年)为太常丞、检正中书孔目、吏房公事。官终朝散郎、左司员外郎。元豐七年(1084年)卒。[3]有《茶苑总录》十四卷。[4]
注釋
- ^ 《宋会要辑稿》云:“熙宁二年( 1069)曾伉权兴化军判官,监建州买纳茶场。”
- ^ 《资治通鉴后编》卷七十六:“熙宁二年四月丁巳,遣刘彝、谢卿材、侯叔献、程颢、卢秉、王汝翼、曾伉、王广廉八人行诸路,察农田水利赋役,从条例司请也。”
- ^ 《長編》卷三四三:元豐七年二月壬辰,“左司員外郎曾伉前任江西提點刑獄,巡歷至洪州,受公使庫月給,及以官錢自貸職田所得米備價,乞正其罪。詔轉運司體量以聞。伉尋卒,遂已。”
- ^ 《通志·艺文略・食货类》作“十四卷,曾伉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