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炳
| 梁炳 | |
|---|---|
| 大明河南左布政使 | |
| 籍貫 | 直隸保定府容城縣民籍 |
| 出生 | 隆慶六年壬申 |
| 逝世 | 順治十七年庚子[1]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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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炳(1572年—1660年),號如星,北直隸保定府容城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万历三十一年(1603年)癸卯科順天鄉試舉人,四十一年(1613年)癸丑科進士,次年授山东郓城县知县,四十四年以母忧归,服阕,补阳信知县,四十七年再丁父忧,天啓二年(1622年),起补河南光山县知县,四年本省同考,咸有异政,五年四月行取考选,授广西道御史,巡视城工,疏纠贪竞邪臣尚宝司司丞孙善继、刑部员外李腾蛟、南京礼部尚书董其昌,时魏璫用事,公屡抗疏不报,六年巡視光祿寺,七年八月以殿工加升一级,升太仆寺少卿,照旧管事。崇禎元年二月,巡按山西,二年四月以阉党被削籍。
崇祯四年(1631年),复起补江西道监察御史。奉命巡按贵州,平土酋乱,东南以宁。六年(1633年),监察贵州乡试,革除以前弊端。七年,奉命赈抚陕西,活饥民数万。八年,升山西潞安道参政,知府与王府相争而纵兵,挟官钱粮,梁炳与巡抚定制度,从而使兵无哗变。十年,升山西按察使。十一年迁河南右布政使,管守道事。不久,迁左布政使。十五年,时流寇方炽,粮饷不敷,公拥孤城誓守,贼不能下,乃决河灌城,公仅以身免,退守延津。御史举其守城功,议擢京卿,告病致仕归。公前后莅临官三十余年,特立寡援,声震朝野。居家敝庐,仅蔽风雨,好鼓舞后进,邃天人性命之學,晚甘恬退,享年八十九而終,人以为香山、洛社也,祀乡贤[2]。
墓在白塔村北,有孫徵君志铭。
二子:梁可培,歷官衡州府同知;梁可埴,癸酉舉人。
参考文献
| 官衔 | ||
|---|---|---|
| 前任: 吳道明 |
明朝鄆城縣知縣 1614年-1616年 |
繼任: 張應泰 |
| 前任: 王從諫 |
明朝陽信縣知縣 萬曆年間-天啟年間 |
繼任: 竇星 |
| 前任: 李謙亨 |
明朝光山縣知縣 1622年-1625年 |
繼任: 王秉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