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倣
| 樊倣 | |
|---|---|
| 大明辽东行太仆寺少卿兼山东按察司佥事 | |
| 籍貫 | 江西南昌府南昌縣 |
| 出生 | 甲戌十二月初八日 |
| 逝世 | 卒年不詳 |
| 配偶 | 娶萬氏 |
| 親屬 | (子)之翰、之屏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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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倣(1514年—?),字一甫(或一覽),號北莱,江西進賢縣人,南昌府南昌縣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嘉靖十六年(1537年)丁酉科江西鄉試第四十一名。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登癸丑科三甲第一百八十九名進士[1][2],礼部观政,初授直隶桐城知县,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调任直隸丹徒縣知縣[3]。丁忧归,起复,三十八年九月选授工科给事中,四十一年二月升广东按察司佥事,提调学校,又调任湖广佥事,隆慶二年(1568年)十月升贵州右参议,四年三月升辽东行太仆寺少卿兼山东按察司佥事。
家族
曾祖樊公敬;祖父樊曰邦;父樊義,母萬氏。具慶下[4]。
参考文献
| 官衔 | ||
|---|---|---|
| 前任: 張益 |
明朝桐城縣知縣 1553年-1555年 |
繼任: 章汝槐 |
| 前任: 郭士髦 |
明朝丹徒縣知縣 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上任 |
繼任: 王同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