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适

洪适[1](1117年—1184年3月15日[2]),字景伯,号盘洲饶州鄱阳县(今江西省鄱阳县古县渡镇)人。

洪皓长子,洪迈之兄。以父荫补修职郎。绍兴十二年(1142年),中博学宏词科。绍兴十三年(1143年),父亲洪皓从金国归来。因为洪皓抗逆秦桧,洪适出为台州通判。秦桧死后,洪适知荆门军。改知徽州,提举江东路常平茶盐,开始议论役法不均。宋孝宗时,官至司农少卿乾道元年(1165年)十二月,拜尚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枢密使,乾道二年(1166年)三月而罢。淳熙十一年二月初二日(1184年3月15日),薨,年六十八,文惠。喜欢收藏金石,并以此考证史传错讹。著作有《隶释》、《隶续》、《盘洲集》等。

注释

  1. ^ 「适」在此處不是「適」的簡化字,而是𨓈(即[1]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的現在字形。其音如次:
    官話汉语拼音通用拼音Kuò
    直音:括
  2. ^ 王德毅. 《中國歷代名人年譜總目》. 中華民國: 華世出版社. 1979年1月: 第70頁 (中文). 洪适(一一一七—一一八四),字景伯,初名照,字温伯,又字景温,號盤洲,都陽人。宋徽宗政和七年丁酉生,孝宗淳熙十一年甲辰二月二日卒,年六十八。 

参考文献

  • 宋史》列传第一百三十二
前任:
张浚
南宋尚书右仆射同平章事
1165年—1166年
繼任:
魏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