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氏

湛氏(?—?),又作谌氏晉朝時期女性人物,大將陶侃之母,豫章郡新淦县(治所在今江西省樟树市)人。

生平

湛氏嫁給孫吳揚武將軍陶丹,並生了陶侃。當時陶家家境贫寒,湛氏經常纺纱绩麻资助陶丹,让他结交良友。

陶侃为寻阳县吏时,負責監管鱼梁,曾把县里的干鱼拿回家送給母親。湛氏把干鱼封起来,送回給陶侃,並写信责备其:「你担任縣吏,把公家的东西送给我,不但不能给我好处,反而增加了我的忧虑。」

一次大天,鄱阳郡人、孝廉范逵借宿於陶家,当时陶侃倉促之間沒東西招待之,湛氏於是把自己睡觉的新草垫子铡碎了喂范逵的,又暗中剪掉头发,製成假髮卖给鄰居,以換來精美的飯菜,供范逵吃喝。范逵知道後,叹息道:「非此母不生此子!」于是向庐江郡太守張夔推薦陶侃做官。

後來,陶侃在武昌郡任職時,每每與屬下喝酒,均不多喝,旁人勸其再多喝些,陶侃卻悲傷地說:「我年輕的時候,曾在醉酒後犯下過錯,故與父母約定不能多喝」。

據《侃別傳》記載,湛氏去世後,曾有兩位衣著鮮麗的客人前來弔唁,卻不哭就離開。陶侃派隨從查看時,卻只見到有兩隻往天上飛去。當時的人都對此感到很驚訝。

後世紀念

延賓坊及延賓坊故址碑

根據公元1227年(宋理宗寶慶三年)基本編成的《輿地紀勝》的記載,至遲在宋朝時期的饒州鄱陽縣(即今江西省鄱陽縣)——也就是陶侃的原籍地與成長地、孫吳晚期的鄱陽郡鄱陽縣,在其縣城内的蕭家巷,有地名為延賓坊,當地世代相傳為陶侃青少年時期與母親所居住,而其名“延賓”便是人們取自湛氏剪掉頭髮宴請賓客范逵的典故。[1]

根據1924年(清宣宗道光四年)編成的《鄱陽縣志》的記載,“延賓坊”在當時仍存,位於當時鄱陽縣縣城内的南隅、德化橋(橋建於宋代)以西。[2][3]

根據2008年編成的《鄱陽縣志》的説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前,在相傳為陶侃舊宅的延賓坊旁還立有“延賓坊故址”石碑,然而今日延賓坊與“延賓坊故址”碑均已不存。[4]

陶侃母湛氏墓及四處衣冠冢

此外,1924年(清宣宗道光四年)編成的《鄱陽縣志》、2008年編成的《鄱陽縣志》、《江南都市報》在2010年的報導等等的説法,在鄱陽縣縣城以東的牛崗嘴有相傳為湛氏的墓地,1884年(清德宗光緒十年)曾由時任知府馮芳植主持重修,1899年(清德宗光緒二十五年)由知縣譚紹裘署名立碑,1923年縣知事張世範主持再重修。[5][6]

根據《江南都市報》在2010年的報導,此陶侃母湛氏墓在2009年、鄱陽縣文物管理部門進行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時,被發現墓地被毀,已然不存。鄱陽縣博物館館長孫啟凌稱墓地是被地產開發商在興建小區樓盤時推平毀壞,而該地產開發商的劉姓負責人則否認與墓地被毀一事有關。[7]

又,根據2008年編成的《鄱陽縣志》的説法,在別處另有湛氏衣冠冢四處。

戲曲文學演繹

元代劇作家秦簡夫所作雜劇《晉陶母剪髮待賓》便是取材自陶侃母親湛氏為宴請賓客范逵而剪下頭髮販賣換取錢財的故事,不過作者在此原型上再加以了許多改編,使之更符合宋、元時代社會的背景,如將范逵的身份改為唐朝時才出現的官職“學士”,而陶侃則在此後被范逵推薦進京應舉,並成功考中狀元,湛氏更因此被封為所謂“義烈夫人”云云。鍾林斌認為該劇鮮明地描繪了宋元時期的民間生活,生動地刻畫了古代中國受推崇的“賢母”形象,並體現了宋元時期下層民眾希圖通過科舉道路發跡、博取功名的心理,同時也反映了作者作為傳統儒生的道德觀。[8]

質疑與考證

近代學者吳士鑑認為「湛」應作「諶」,因「湛」與「諶」字形相近故混淆

近代學者李詳據「聘」一字,認為湛氏並非如《晉書》所說般為陶丹,而是其正妻;除此以外,東晉孫盛所著史書《晉陽秋》亦說湛氏為陶丹正妻。

蕭梁文學家劉孝標認為湛氏不接受陶侃贈送的事蹟,是後人以孫吳大臣孟宗的故事為藍本,並附會編撰的,實際上並非史實。

當代學者王青認為湛氏“剪髮延賓”一事除顯然有誇張的成分外,是否確有此事亦十分值得懷疑。首先,其情節明顯取材自佛經中,如《十卷譬喻經》等均有“長髮女人捨髮供養佛”的故事,講述有古印度婦女家中貧窮,為供養釋迦牟尼而剪掉頭髮換取金錢,以此購買食物並宴請釋迦牟尼。王青同時指出,古印度的風俗是男子會剪短頭髮,而古印度人流行戲劇,演員卻基本上是短髮的男性,存在需要男扮女裝的場合,因此有興盛的製造假髮產業,並對女性的長髮有大量需求;然而古中國不論男女均蓄長髮,需要假髮的場合甚少,因此製造假髮的產業較為式微,而販賣自身頭髮所能得到的價值遠低於古印度、亦難以換取足以作宴請的食物。[9]

參考資料

  1. ^ (南宋)王象之; 李勇先(校點). 卷第二十三·饒州·景物下. 輿地紀勝. 宋元地理志叢刊. 成都: 四川大學出版社. 2005-10: 1092. ISBN 756143250X. 
  2. ^ (清)陳驤; (清)張瓊英 (编). 卷之四·城池志·坊隅·南隅、卷之四·城池志·坊表·南隅. 清道光四年鄱陽縣志. 中國方志叢書·華中地方·第九三三號. 臺北: 成文出版社. 1989: 157,164. ISBN 4711871478046 请检查|isbn=值 (帮助). 
  3. ^ (清)陳驤; (清)張瓊英 (编). 卷之十五·關津志·橋梁·德化橋. 清道光四年鄱陽縣志. 中國方志叢書·華中地方·第九三三號. 臺北: 成文出版社. 1989: 616. ISBN 4711871478046 请检查|isbn=值 (帮助). 
  4. ^ 鄱陽縣地方志編纂委員會 (编). 卷二十九文化·第五章文物古迹·第四節古建築及歷史紀念建築物. 鄱陽縣志. 北京: 方志出版社. 2010-01: 931. ISBN 9787802387317. 
  5. ^ (清)陳驤; (清)張瓊英 (编). 卷之二十九·塋墓志·婦女墓·晉. 清道光四年鄱陽縣志. 中國方志叢書·華中地方·第九三三號. 臺北: 成文出版社. 1989: 1768. ISBN 4711871478046 请检查|isbn=值 (帮助). 
  6. ^ 鄱陽縣地方志編纂委員會 (编). 卷二十九文化·第五章文物古迹·第二節古墓葬. 鄱陽縣志. 北京: 方志出版社. 2010-01: 928. ISBN 9787802387317. 
  7. ^ 江西鄱阳古迹"陶母墓" 疑被楼盘推土机铲平(图). 江南都市報. 2010-04-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6-02-24) –通过中國文物網. 
  8. ^ 鍾林斌. 秦簡夫·晉陶母剪髮待賓第一摺. 蔣星煜 (编). 元曲鑒賞辭典. 上海: 上海辭書出版社. 1997-01: 807–809. ISBN 7532600912. 
  9. ^ 王青. 第七章. 西域文化影響下的中古小説. 唐研究基金會叢書. 北京: 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2006-03: 445–448. ISBN 7500454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