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德
玉德(18世纪?—1808年),清朝官员,瓜尔佳氏,正红旗满洲人。
玉德由官学生迁刑部郎中。乾隆五十一年(1786年),授山东按察使。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由安徽按察使迁安徽布政使,擢刑部右侍郎,赴湖北审理济阳县杨隆霖控告案。乾隆五十六年,赴奉天锦州办案。乾隆六十年,授山东巡抚,二月,获刘之协的教友陶兴。十月,疏陈山东省水师营额,将所设战船十二只改成商船式样,以便更好地戢私。十二月,署河东河道总督。嘉庆元年(1796年),调浙江巡抚。次年,为查除洋面,请将兵船假写商船字号。六月,因疏劾宣平知县张蚤誉霉湿仓谷迟延,受罚。嘉庆四年七月,赴江苏审办巡抚宜兴被参事及地方官滥责生员案。嘉庆五年,任闽浙总督,赴泉州查办处理漳泉械斗,和平解决。嘉庆六年初,署福州将军。嘉庆十年(1805年),底,与赛冲阿查办蔡牵扰台事,次年二月,因久住厦门,以迁延无策,降三品顶戴,革职发往伊犁效力赎罪。嘉庆十二年,以三等侍卫充乌什办事大臣。[1]
参考文献
- ^ 高文德主编. 《中国民族史人物辞典》. 北京市: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90年: 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