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偉光
馮偉光(Fung Wai-kong[1];生於1964至65年[2])為香港記者及傳媒人。1985年畢業於香港中文大學新亞書院社會科學系,並於1988年取得中大新聞學哲學碩士,其後再獲文學碩士(國際研究)。1989年,他擔任《百姓》半月刊記者,自1997年起以筆名「盧峯」在《蘋果日報》撰寫社論,並於2020 年重返《蘋果日報》擔任英文版執行總編輯。[3][2][4] 此外,他亦曾為《眾新聞》撰寫專欄。[5]
2021年6月27日,馮偉光在香港國際機場準備搭機前往英國時,被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以涉嫌勾結外國勢力的罪名拘捕。[3] 至此,共13人因《蘋果日報》案而被捕。[5] 6月29日獲準保釋,保釋金額達20萬[5];及後,馮偉光、執行總編輯林文宗、副社長陳沛敏及主筆楊清奇四人遭撤保釋;馮偉光及林文宗兩人最終放棄保釋覆核。[6]
2026年2月9日,按《香港國安法》「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以 15 年監禁為量刑起點,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稱馮偉光及另兩名被告羅偉光、林文宗並無作供亦無協助控方,因認罪扣減三分一刑期並判刑十年監禁,並稱已是法例所訂最低刑罰。[7][8] CACC75/2026(HCCC52/2022)
參考資料
- ^ Hong Kong police arrest Apple Daily writer at airport. DW news. [2026-05-06] (英语).
- ^ 2.0 2.1 蘋果案判刑|六位新聞工作者 最重囚十年 前同事聞判痛哭:難接受做記者,坐十年. 集誌社. 2026-02-09 [2026-05-06].
- ^ 3.0 3.1 港警持續抓捕 港蘋前主筆馮偉光機場被抓. 聯合新聞網. 2021-06-28 [2021-06-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02).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 黎智英案│控方指從犯證人張劍虹 陳沛敏 楊清奇 若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 或揭發他人罪行可減輕處罰. 星島頭條. 2026-01-12 [2026-05-06] (中文(香港)).
- ^ 5.0 5.1 5.2 前《蘋果日報》英文版執行總編輯馮偉光獲保釋. RFI - 法國國際廣播電台. 2021-06-29 [2026-05-06] (中文(繁體)).
- ^ 前《蘋果》林文宗馮偉光撤保釋覆核 續還柙. 獨立媒體. 2021-07-28 [2026-05-06].
- ^ 首宗串謀勾結外力案 前《蘋果》執總林文宗判囚10年 提刑期上訴. 法庭線. 2026-03-09 [2026-05-06].
- ^ 黎智英案‧判刑理由書摘要全文|法院裁定罪行重大 多名從犯證人不屬超級告密者. 无线新闻TVB News. [2026-02-09] (中文(中国大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