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金
| 石金 | |
|---|---|
| 大明四川道監察御史 | |
| 籍貫 | 湖廣黃州府蘄州黃梅縣 |
| 出生 | 十二月二十二日 |
| 逝世 | 卒年不詳 |
| 配偶 | 娶洪氏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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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金(1486年—?),字南仲,號蓮峰,湖廣黃州府蘄州黃梅縣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弘治十七年(1504年)甲子科湖廣鄉試第六十七名舉人。正德六年(1511年)中式辛未科會試第二百五十三名,登第三甲第一百三十二名進士[1][2]。授行人,十年八月担任四川道御史。嘉靖初年巡按江西,五年巡按广西,岑猛余党复起叛乱,任监军兼纪功,与提督两广都御史姚镆不和[3]。与王守仁平定土司岑猛余党卢苏、王受。还京后,正值张璁、桂萼柄政,言官御史储良才等人争向趋附,石金独侃侃而言,不阿附,与汉阳戴金并以风裁峻厉闻名,时人赞曰“楚有二金,台声铮铮”。因论及皇嗣,触怒皇帝,斥为奸臣,下锦衣卫狱,谪戍宣府。赦还后,不复出仕,不久去世。隆庆初,赠光禄少卿。
家族
曾祖石竭;祖父石順;父石迪(1466年-1528年),字從吉[4];母管氏。重庆下。弟錬、鏌、鎡[5]。子石溥,字博泉,号西塘,官至通判。
参考文献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之八十八》:嘉靖七年五月,原任提督两广军务都御史姚镆奏称前卢苏、王受等之乱,已急于剿平,为巡按御史石金所沮,因论金阻挠兵权,养寇遗患,及参将李璋、参议邹輗、佥事申惠、张邦信党附,布政严紘奸贪等罪。金亦言镆劳师费财,冒功奏捷,夷孽复叛,不自引咎,且忿其先后论劾事情,多方构毁,以其子姚涞斡于内,而太监郑润构陷于中,故敢肆为欺同若此。兵部覆议,言二臣以意见不同,遂生嫌隙,今地方渐平,所诋辞俱浮诞,宜置不问。得旨:姚镆嫉忿渎奏,法当究治,但念其曾有斩获功,姑革职闲住,夺其子恩荫,所奏石金事情不必查究;李璋等功罪令巡按御史勘实以闻。
- ^ 蔣冕《封文林郎四川道监察御史石公墓志铭》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正德六年辛未科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