窦仪

竇儀(914年—966年),字可象(一作可像),薊州漁陽(今天津市薊縣)人,初政治人物。

竇禹鈞長子。後晉進士後周世宗時,任禮部侍郎宋太祖時任工部尚書,判大理寺事。建隆三年(962年),竇儀等人奏請朝廷建議修訂法律,得到朝廷同意後,由竇儀等人主持其事。次年編成《宋刑統》三十卷。死后赠右仆射

竇儀學問淵博,其弟四人相繼登科,時號“竇氏五龍”。太祖平蜀後,蜀宫人獻一鏡,其镜竟有“乾德四年铸”字样。太祖出示宰臣,皆不能对,只有窦仪说:“蜀主曾有此号,鑑必蜀中所得。”太祖感慨道:“作宰相须是读书人。”《三字經》說:“竇燕山,有義方。教五子,名俱揚。”即是描寫竇禹鈞與竇儀五兄弟。

乾德二年正月,趙匡胤罷免范質王溥魏仁浦,導致任命趙普時敕書無宰相簽署。在竇儀的建議下,讓使相趙光義以同平章事銜署敕,解決此一尷尬場面。這也是晚唐以來第一次使相行使相權。乾德二年(964年),加禮部尚書。乾德四年(966年)秋天,被朝廷任命為主考官(知貢舉),負責主持該年的科舉考試。同年冬天,因病逝世,享年五十三。[1]

注釋

  1. ^ 《宋史》卷二百六十三窦仪传:“四年,知貢舉,是冬卒,年五十三,赠右仆射。”

參考書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