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緄

羅緄
大明雲南按察司副使
籍貫四川嘉定州
出生戊申年二月十四日(官年)
配偶娶王氏,繼娶季氏;馮氏;敖氏
出身
  • 萬曆七年己卯科舉人
  • 萬曆十四年丙戌科進士

羅緄(1548年—?),字承文,號存沖四川嘉定州竈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行二,治《書經》,萬曆七年(1579年)己卯四川鄉試十三名舉人,年三十九歲中式萬曆十四年(1586年)丙戌科會試二百七十四名,第三甲第二百四十八名進士,刑部观政[1]。十七年四月授南京户部主事,二十一年升郎中,二十二年升长沙府知府,二十六年擢升雲南副使,二十九年考察降用[2]

家族

曾祖羅秉善;祖羅裕;父羅仕登;嫡母袁氏;繼母劉氏;生母高氏。慈侍下。兄羅縉(生員)。子惟斗(生員);惟奎;惟井;惟巽。[3]

参考资料

  1. ^ 《萬曆十四年丙戌科進士履歷》:羅绲,存冲,書一房,戊申二月十四日生。嘉定州人,三甲二百四十八名。刑部政,己丑四月授南京户部主事,癸丑升郎中,甲午升長沙知府,戊戌升雲南副使,辛丑考察降用。
  2. ^ 《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五百七十六》:万历四十六年十一月,原任詹事府詹事范醇敬奏参原任副使罗绲纵子不法,毁墓行凶等事。 上命部院看议来说。
  3. ^ 《萬曆十四年丙戌科進士同年總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