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崙
| 范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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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明資善大夫南京工部尚書 | |
| 籍貫 | 直隸鎮江府丹徒縣 |
| 出生 | 甲午四月初四日 |
| 逝世 | 卒年不詳 |
| 配偶 | 配童氏,继配裴氏,累封夫人 |
| 親屬 | (子)如囗、如欽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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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崙(1534年—1608年),字子大,號艮山,直隸鎮江府丹徒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戊午科應天府鄉試第五十六名舉人。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中式乙丑科會試第二十三名,三甲第八十八名進士[1][2]。礼部观政,本年六月授嘉兴知县,隆慶二年(1568年)六月升岳州府同知,四年十二月升福建佥事,丁忧。万历二年(1574年)七月復除四川佥事,五年七月升本省右参议,八年正月升副使,十一年二月升云南参政,十四年八月升贵州按察使,十七年正月升云南右布政,四月升贵州左布政使[3]。二十一年(1593年)五月升光禄寺卿,二十二年五月升太常寺卿,二十六年八月升通政使,二十九年三月升南京工部右侍郎,三十二年四月以九年考满升本部尚书,三十四年卒,十月贈太子少保,赐祭葬如例。
家族
曾祖范祚,通判;祖父范棨,累赠太常寺卿;承继祖范杲,庠生;父范曉,累赠太常寺卿;母曹氏,累赠夫人。具慶下[4]。弟范峒、范岱(知县)、范峋、范峻,俱庠生。
参考文献
|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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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任: 李寅賓 |
明朝嘉兴县知县 嘉靖四十四年-隆慶二年 |
繼任: 龔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