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妓
营妓是中国传统娼妓女乐中,由古代政府管辖的官妓一类[1]: 26 。现代通常将营妓归为在军队中提供性服务的军妓[2]: 9 。相反的观点,则指营妓本是乐营妓人的简称,与军队无关[3]: 103 。
中国古代,伎通妓,提供才艺表演的女性伎人因可能提供性服务,而与专门提供性服务的职业娼妓界限模糊。现代通常指营妓,是军营中提供性服务的娼妓[2]: 9 。中国学界通常将古代政府设置营妓的时间,追溯到汉武帝时。即《汉武外史》所记[3]: 101 ,“汉武帝始置营妓,以待军士之无妻息者。”[2]: 9 。明末張自烈《正字通》曾有引述。中国近代涉及妓女研究的著作,大都称营妓始于汉代。研究者朱琪指,此说法源于王书奴在《中国娼妓史》中,依《汉武外史》得出的“汉武帝始置营妓”结论,“营妓始于汉,历六朝唐宋不衰。”[3]: 101 王书奴引用《汉书·李陵传》“关东群盗妻子徒边者随军为卒妻妇”为旁证。朱琪认为王书奴曲解“卒妻妇”,“卒妻妇”实是汉武帝将强盗之妻配戍边兵卒为妻,不是营妓,亦非军妓。“汉武帝始置营妓”的说法,无任何汉代文献可做证据,与“‘管仲始创妓院’一样,纯属以谬传谬的产物”[3]: 103–104 。”
唐朝时,营妓属于官妓。黄现璠在《唐代社会概略》一书中,认为营妓是专为军士娱乐服务的。研究者高世瑜有反对意见。高世瑜认为,当时“官妓”、“营妓”称呼混杂,无区别。被称做营妓者,与其他官妓类似,由地方长官掌据,侍奉官员,“看不出有专供军士娱乐之意”。营妓当是地方官妓,即乐营妓人的一种别称。高世瑜认为造成误解的原因有二,一是,乐营妓人简称营妓,令人错误的联想到军营。二是,中唐后,地方官妓都藩镇统帅管辖,藩镇统帅兼有军事长官职衔,令人误解属下营妓是为军队而设[1]: 25 。”
注释
- ^ 1.0 1.1 高世瑜. 唐代的官妓. 《史学月刊》 (河南省郑州市: 河南大学、河南省历史学会). 1987, (1987年第5期): 27—32 [2025-08-27]. ISSN 0583-02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5-12-19) (简体中文).
- ^ 2.0 2.1 2.2 徐君、杨海. 《中国社会民俗史丛书:妓女史》. 上海市: 上海文艺出版社. 1995 [2025-08-27]. ISBN 978753211327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5-09-11) (简体中文).
- ^ 3.0 3.1 3.2 3.3 朱琪. “汉武始置营妓”辨伪考. 《中国性科学》 (北京市: 中国性学会). 2014, (2014年第1期): 101—104 [2025-08-28]. ISSN 1672-1993. doi:10.3969/j.issn.1672-1993.2014.01.033 (简体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