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策

虞策(1042年—1107年),字經臣,杭州錢塘人。北宋時期的官員。

進士出身,初任台州推官、知烏程縣,後擔任蘄州通判。宋神宗曾主動詢問「東南人才」,蘄州通判蔣之奇推薦虞策,開始受到朝廷關注。被擢升為提舉利州路常平,並擔任湖南轉運判官。在新舊黨爭氣氛之下,雖不依人取進,亦頗持兩端。官至吏部尚書。[1]崇寧五年(1106年)十二月,加龍圖閣學士,出守潤州。大觀元年(1107年)在前往潤州(今江蘇鎮江)赴任的途中去世,年六十六。追赠为左正议大夫。[2]

注釋

  1. ^ 《会要·选举》二四之一五: “(崇宁)五年十一月三日,吏部尚书虞策奏事。”
  2. ^ 《宋史·卷三百五十六·列傳第一百一十五》:“疏請徽宗均節財用。屬疾祈外,加龍圖閣學士、知潤州。卒於道,年六十六。贈左正議大夫。”《嘉定镇江志》卷一五:“虞策,崇寧五年十二月,以吏部尚書爲龍圖閣學士守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