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芬
趙芬(518年—594年3月9日),字士茂,天水郡上邽县[1](今甘肃省天水市)人,西魏、北周、隋朝官员。
生平
赵芬的父亲赵演是北周秦州刺史[2],赵芬年少时有机辩智慧,广泛涉猎经书和史书,受宇文泰举荐为相府铠曹参军,历任记室参军、外兵参军,又升任内书舍人、尚书兵部郎。北周建立后,赵芬出任冬官府司邑大夫,又出任陕州总管府长史,加仪同三司,仍为陕州总管府长史。赵芬后被征召回朝,历任御伯、纳言[1],屡次升任熊州刺史。赵芬安抚招纳归附降服的人,得到两千户人口,加开府仪同三司。赵芬为大冢宰宇文护征召出任中外府掾,不久升任吏部下大夫。赵芬个性精明能干,历任官职都留下政声功绩。周武帝亲政后,赵芬出任内史下大夫,与司玉大夫崔仲方删定法律的格式[3] ,转任少御正。赵芬明了熟习前朝旧典,每次朝廷有什么疑事不明,群臣不能决断时,赵芬都给予评议决定,没有人不称赞的。赵芬后出任天官府司会,春官府司宗、兼任夏官府司马。申国公李穆征讨北齐时,赵芬为李穆征召出任行军长史,封淮安县开国子,又出任淅州刺史。北齐被平定后,赵芬出任相州天官府司会,进爵为淮安县开国侯。大象元年(579年),北周在洛阳设置六府,赵芬出任东京少宗伯,兼任夏官府事务,镇守洛阳[4][5][1]。
大象二年(580年),杨坚出任丞相,尉迟迥和司马消难密谋往来,赵芬探查得知后秘密报告了杨坚。赵芬因此大受亲信委任,加上开府,进爵为淮安县开国公[1]。开皇元年(581年),赵芬出任大将军、东京尚书左仆射,封淮安郡开国公。东京被撤销后,赵芬出任尚书右仆射,与郢国公王谊修订法律条令。开皇三年(583年),赵芬兼任内史令,仍为尚书右仆射,隋文帝对赵芬十分信任。开皇五年(585年),赵芬因为年老多病,外任蒲州刺史,加金紫光禄大夫,兼领关东漕运事务,临出发时隋文帝赐给钱一百万,粟五千石送别。开皇九年(589年),赵芬上表请求退休,被征召回到京城,隋文帝赐给二马轺车、几杖和被褥,赵芬以大将军、淮安公的身份回到家中,皇太子杨勇又送给巾帔。开皇十四年二月十二日(594年3月9日),赵芬在京师长安太平里府第去世,虚岁七十七,隋文帝派遣使者祭奠,又派鸿胪监护丧事,谥号定[6][7]。开皇十五年(595年),赵芬葬于小陵原[1]。
家庭
十一世祖
曾祖
- 赵演[1]
祖父
- 赵宾育[1]
父亲
- 赵修演[1]
子女
- 尉迟廓(560年-577年),字元伟,开府仪同大将军,熊淅二州刺史,少宗伯淮安侯之世子也。本姓赵氏,汉幽州刺史融之后,周初赐姓尉迟,祖演,仪同三司,秦州刺史。年十八,以建德六年正月十九日终于淅州。大象元年岁次己亥十月廿六日,葬于京师城南小陵原。
- 趙元恪,隋朝扬州总管司马、候卫长史、淮安郡公[8]
- 趙元楷,隋朝历阳郡丞、江都丞、兼领江都宫监[9]
参考资料
- ^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唐)许敬宗编;罗国威整理. 《日藏弘仁本文馆词林校证》. 北京: 中华书局. 2001年10月: 194–196. ISBN 7-101-02413-0 (中文(繁體)).
- ^ 《北史·卷七十五·列传第六十三》:赵芬字士茂,天水西人也。父谅,周秦州刺史。
- ^ 《隋书·卷六十·列传第二十五》:时武帝阴有灭齐之志,仲方献二十策,帝大奇之。后与少内史赵芬删定格式。
- ^ 《隋书·卷四十六·列传第十一》:赵芬,字士茂,天水西人也。父演,周秦州刺史。芬少有辩智,颇涉经史。周太祖引为相府铠曹参军,历记室,累迁熊州刺史。抚纳降附,得二千户,加开府仪同三司。大冢宰宇文护召为中外府掾,俄迁吏部下大夫。芬性强济,所居之职,皆有声绩。武帝亲总万机,拜内史下大夫,转少御正。芬明习故事,每朝廷有所疑议,众不能决者,芬辄为评断,莫不称善。后为司会,申国公李穆之讨齐也,引为行军长史,封淮安县男,邑五百户。复出为淅州刺史,转东京小宗伯,镇洛阳。
- ^ 《北史·卷七十五·列传第六十三》:芬少有辩智,颇涉经史。周文引为相府铠曹参军,历记室,累迁开府仪同三司。性强济,所居之职,皆有声绩。周武帝亲总万机,拜内史下大夫,转小御正。明习故事。每朝廷有所疑议,众不能决者,芬辄为评断,莫不称善。后为司会。及申国公李穆讨齐,引为行军长史,封淮安县男。再迁东京小宗伯,镇洛阳。
- ^ 《隋书·卷四十六·列传第十一》:高祖为丞相,尉迥与司马消难阴谋往来,芬察知之,密白高祖。由是深见亲委,迁东京左仆射,进爵郡公。开皇初,罢东京官,拜尚书左仆射,与郢国公王谊修律令。俄兼内史令,上甚信任之。未几,以老病出拜蒲州刺史,加金紫光禄大夫,仍领关东运漕,赐钱百万、粟五千石而遣之。后数年,上表乞骸骨,征还京师,赐以二马轺车,几杖被褥,归于家,皇太子又致巾帔。后数年,卒。上遣使致祭,鸿胪监护丧事。 子元恪嗣,官至扬州总管司马,左迁候卫长史。少子元楷,与元恪皆明干世事。元楷大业中为历阳郡丞,与庐江郡丞徐仲宗皆竭百姓之产以贡于帝。仲宗迁南郡丞,元楷超拜江都郡丞,兼领江都宫使。
- ^ 《北史·卷七十五·列传第六十三》:隋文帝为丞相,尉迟迥与司马消难阴谋往来,芬察知之,密白帝。由是深见亲委,迁东京左仆射,进爵郡公。开皇初,罢东京官,拜尚书右仆射,与郢公王谊修律令。俄兼内史令,甚见信任。未几,以老病出为蒲州刺史,加金紫光禄大夫,仍领关东运漕,赐钱百万、粟五千石而遣之。后数年,上表乞骸骨,征还京师。赐以三骥轺车。几杖被褥,归于家。皇太子又致巾帔。后数年,卒,帝遣使致祭,鸿胪监护丧事。
- ^ 《北史·卷七十五·列传第六十三》:子元恪嗣,位扬州总管司马,左迁候卫长史。
- ^ 《北史·卷七十五·列传第六十三》:少子元楷,与元恪皆明干世事。元楷,大业中为历阳郡丞,与庐江郡丞徐仲宗俱竭百姓之产,以贡于帝。仲宗迁南郡丞;元楷超拜江都丞,兼领江都宫监。
外部連結
[在维基数据编辑]
| 前任: 赵煚 |
隋朝尚书右仆射 581年—584年 |
繼任: 虞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