鄒浩

鄒浩(1060年—1111年),字志完,自号道乡居士,北宋常州晋陵县(今江苏常州)人。

宋仁宗嘉祐五年(1060年)生,元豐五年(1082年),進士及第,调扬州、颍昌府教授。元祐年间,以宰相苏颂举荐,授太学博士。苏颂罢相后,遭来之邵弹劾,離京为襄州教授。元符元年(1098年),擢拔為右正言,弹劾宰相章惇,反对册立刘皇后,羁管新州。徽宗初年,蔡京重審鄒浩罪狀,由於邹浩原疏已焚,乃指使其黨羽伪作鄒浩奏疏,內容有“刘后杀卓氏而夺其子,欺人可也,讵可以欺天乎”句,因此激怒徽宗。崇寧元年(1102年),列入元祐党籍,安置昭州。五年(1106年),始得歸朝。政和元年(1111年)卒,年五十二。[1]

注釋

  1. ^ 杜大珪《琬琰集删存》卷第三《邹司谏浩传·实录》云: “政和元年(1111)三月,宣德郎、直龙图阁邹浩卒。”

參考文獻

  • 《宋史》卷三四五《邹浩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