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禎

陳禎(1459年—1526年),字應加,號雙溪,為金門陽翟信房十八世,是明朝人物[1]。其墓與墓前的牌坊分別為國定古蹟(原二級古蹟[1][2]與縣定古蹟(原三級古蹟[1])。

經歷

陳禎年少時便勤讀詩書,所以年少時便能成為廪生[1]。他於明武宗正德十年(1515年)歲貢及第,被授以廣東省惠州長樂縣訓導一職[1]

生有兩子,而身為其次子的陳健官拜廣東廉州知府、廣西南寧知府,故陳禎逝世後被獲誥追贈刑部員外郎、奉直大夫(從五品)之銜,其妻子李氏也被封為太宜人[1]

家庭

    • 李氏
    • 陳偉
    • 陳健

他的直系後代多分布於中國大陸廈門市的翔安、同安二區[3]

相關條目

參考資料

  1. ^ 1.0 1.1 1.2 1.3 1.4 1.5 楊天厚、林麗寬. 金門匾額人物. 金門縣金門鎮: 金門縣文化局. 2005年3月: 78-80頁. ISBN 986-00-0724-1. 
  2. ^ 文化部國家文化資產網——陳禎墓
  3. ^ 吳玟嶸. 國定古蹟陳禎墓修復竣工 兩岸後代聚金門謝土祭典. 臺灣. 中央社. 2026-01-25 [2026-02-11] (中文(臺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