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篪
| 陳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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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明尚宝司卿 | |
| 籍貫 | 福建兴化府莆田縣 |
| 出生 | 弘治十年丁巳四月十八日 |
| 逝世 | 卒年不詳 |
| 配偶 | 娶俞氏 |
| 親屬 | (子)嘉靖二十二年舉人陳文信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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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篪(1497年—?年),字和韶,福建兴化府莆田縣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治《春秋》,行二,由府學附學生中式嘉靖元年(1522年)壬午科福建鄉試第二十四名舉人,年二十七歲中式嘉靖二年(1523年)癸未科會試第一百五十一名,第三甲第十一名進士[1][2]。初授杭州府推官,平疑狱,抑阉竖,擢刑部主事,嘉靖七年与礼科给事中刘世扬主考山东乡试。会大同兵变,疏解撫臣劉源清罪,得薄谴。轉禮部主客司郎中,當時代藩以萬金贿赂严嵩,请求迁徙内地,陳篪上言此高皇帝設屏翰为備边计,不宜轻易迁徙。嘉靖十五年五月出补岳州府知府,内阁尚書夏言以郊廟大禮需要主持,请留以原官佐部务,改儀制司郎中,十七年八月升尚宝司卿,十八年十月考察罢归。
家族
曾祖陳子雲。祖父陳謙寧。父陳宜泰,贈兵部主事。母許氏,封安人。慈侍下。兄陳簧,布政司參議[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