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試

陳試
大明賀縣知縣
籍貫廣東廣州府新會縣
字號字惟功
出生生年不詳
逝世卒年不詳
親屬(弟)嘉靖三十一年舉人陳誥
(子)萬曆四十年舉人陳中生
出身
  • 嘉靖二十八年己酉科舉人

陳試(16世紀—16世紀),惟功廣東廣州府新會縣外海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陳試是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己酉科廣東鄉試第五名舉人,授臨桂教諭,主持桂陽書院,學生均嚮往到該院學習,陞會昌知縣,地方有流寇入侵,他盡力捍禦一個多月後流寇離去,適逢援兵戰敗,上級以他未施救而罷其職,其後因朝議稱他有保衛功勞,隆慶四年(1570年)起為賀縣知縣,賀縣地小卻物資供應繁瑣,他革除貪吏,平均賦役,富川有被控殺人者遭平樂府某推官誤判後拷打致死,其後御史到來命他覆審,他嘆息:「禍患將由此而起,殺人媚人我不願為。」昭雪冤案後被該推官記恨,當時賀縣水災,縣民流離失所,他為撫恤流離縣民而先賑災後上報,御史打算旌表他,卻因前事被免官[1]

引用

  1. ^ 1.0 1.1 道光《新會縣志·卷八·人物上》:陳試,字惟功,外海人,嘉靖二十八年魁於鄉,授臨桂教諭,主桂陽書院,諸士翕然嚮風,遷會昌知縣,遇劇盜犯城,試悉力捍禦披甲,彌月賊解去,會援兵失律敗於賊,當道坐試以不救罷之,後朝議謂試有保障功,起補賀縣,賀邑小供億煩,試釐奸剔蠧均徭,役稱畫一焉,富川有訟殺人者,司理誤坐之拷死,相繼御史下試覆審,試嘆曰:「禍始此矣,殺人媚人吾不為也。」竟雪其伏,司理銜之,時邑有水患,蕩析民居甚眾,試撫恤流移,先賑後聞,直指旌之,卒以讒免官。子應中,萬厯四十年舉人,改名中生……同上(王志)

參考文獻

  • 道光《新會縣志》·卷六·選舉
  • 道光《新會縣志》·卷八·人物上
官衔
前任:
蕭標
明朝賀縣知縣
1570年-1574年
繼任:
林大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