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珊
| 韓珊 | |
|---|---|
| 大明戶部主事 | |
| 籍貫 | 湖廣襄陽府光化縣 |
| 字號 | 字叔珍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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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珊(16世紀—16世紀),字叔珍,湖廣襄陽府光化縣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韓珊是嘉靖二十二年(1543年)癸卯科湖廣鄉試第四十九名舉人,三十二年(1553年)授陽城知縣,政績優異得上級推薦,三十五年(1556年)以母親逝世回鄉,三十七年(1558年)服闋後起為臨潁知縣,臨潁位處要衝,縣民為供應物資疲於奔命,他提出以十金買馬,以二十金應常費,由官員自理不煩擾民眾,不久有白鶴停留在公庭上,縣民寫作來鶴亭紀念此事[2],陞應天府推官,南京疑獄都委派他判决,考績陞戶部主事,監督崇文門税務,御馬監宦官畏其清廉不敢停留,又出納督運江西,因上言忤逆權貴謫東昌府通判,以父親逝世回鄉,家居十五年後去世,山東按察司副使鄒善請祀在鄉賢祠前[1]。
引用
- ^ 1.0 1.1 光緒《光化縣志·卷六》:韓珊,字叔珍,嘉靖癸卯鄉魁,授山西陽城令有異政,兩臺交薦之,丁內艱去,起知臨潁縣,縣衝疲民苦供億,一馬率三十金,芻秣之費復數倍,珊集在官有力者,議以十金買馬,以二十金應常費,官自理不以煩民,行之六閱月而餘金過半,有白鶴止於庭,民作來鶴亭以誌異,擢南京應天府推官,畿輔大疑獄悉委判决,得上考升北戶部主事,監崇文門税務,監御馬監中官畏其廉直不敢留滯,出納督運江西,以言事忤當路,左遷東昌府通判,外憂歸,家居十五年卒,督學鄒善請祀鄉賢祠前。
- ^ 順治《臨潁縣志》·卷五·官師:韓珊 湖廣光化人,舉人,嘉靖三十七年以起復補縣,明斷練達,凡事經公斟酌者悉可垂之永久,未幾陞應天府推官。
參考文獻
- 光緒《光化縣志》·卷六
- 順治《臨潁縣志》·卷五·官師
| 官衔 | ||
|---|---|---|
| 前任: 辛珊 |
明朝陽城縣知縣 1553年—1556年 |
繼任: 張問仁 |
| 前任: 楊珊 |
明朝臨潁縣知縣 1558年—1559年 |
繼任: 趙莘 |
| 前任: 程學顏 |
明朝應天府推官 嘉靖年間 |
繼任: 張夢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