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錄
| 馬錄 | |
|---|---|
| 大明監察御史 | |
| 籍貫 | 浙江紹興府山陰縣 河南信陽州軍籍 |
| 字號 | 字君卿 |
| 出生 | 成化十二年(1476年)十月十八日 |
| 逝世 | 嘉靖二十二年(1543年) |
| 配偶 | 娶趙氏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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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錄(1476年—1543年),字君卿,河南信陽州軍籍,浙江紹興府山陰縣人,明朝政治人物。監察御史任內捲入李福達案下獄,謫戍廣西。
生平
馬錄是弘治十四年(1501年)辛酉科河南鄉試第三十四名舉人[1],正德三年(1508年)中式戊辰科會試第一百八十七名,三甲第一百九十六名進士。正德六年(1511年)授固安縣知縣[2],為官廉明,召為監察御史,巡按江南諸府。嘉靖五年(1526年)巡按山西期間,薛良告發太原衛指揮使李福達,武定侯郭勛寫信給馬錄,希望大事化小,馬錄卻聯合山西巡撫江潮上奏論劾郭勛,明世宗利用此案鞏固皇權,嘉靖六年(1527年)四月馬錄謫戍廣西南丹衛,永不得赦。嘉靖二十二年(1543年)以疾卒於戍所,享年六十八歲。隆慶元年(1567年)獲平反,追贈太僕寺少卿。《明史》有傳[3]。
家族
曾祖馬智慶;祖父馬麟;父馬瑀,母王氏。具慶下。弟馬錦、馬鏈[4]。
參考資料
註釋
- 《國朝獻徵錄》《御史馬錄傳》
書目
- (清)張廷玉等,《明史》,中華書局點校本。
- (民國)錢仲仁、王尚義 撰,《固安縣志》,民國三十一年(1942年)鉛印本,中國國家圖書館藏。
相關條目
| 官衔 | ||
|---|---|---|
| 前任: 張袞 |
順天府固安縣知縣 正德六年(1511年)上任 |
繼任: 王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