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顯

馬顯(1417年—1501年),字文明,直隸廣平府廣平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同進士出身。七月初八日生。

生平

正統六年(1441年)辛酉科順天府鄉試第三名,正統七年(1442年)聯捷壬戌科會試第六十四名,殿試進士第三甲第三十名,授戶科給事中,從英宗北征,幸免於難。景泰元年(1450年)五月,進都給事中,二年八月出任河東陝西都轉運鹽使司運使,七年十月奏請修築河東運司鹽池堤堰。天順二年(1458年)十一月擢四川左布政使,成化六年(1470年)三月升任南京兵部右侍郎,八年四月差巡視淮揚等處,十一月御史劉城等劾奏馬顯擅自逮捕軍職及五品以上官員,罷黜官職,不分賢否,變法壞事,貽患地方,因命馬顯還回南京,不久丁憂歸。九年六月憲宗赦免馬顯罪名[1],十一年十月服闋,復任原職。十三年九月遭彈劾,乞致仕,不允。九年任期满,成化十八年五月升左侍郎,仍支從二品俸,丁憂服闋,二十年十二月復任。成化二十二年請老歸鄉,弘治五年(1492年)以詔,例加散官一階,十四年七月卒。馬顯居官勤瘁,性雅清介,蔬食布袍,至貴不易[2][3]

家族

曾祖馬駟。祖父馬德。父馬禎。母段氏。具慶下。兄宗。弟容、寶、富。娶武氏[4]

参考

  1. ^ 《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之一百一十七》:成化九年六月癸未 宥南京兵部侍郎馬顯罪。初,顯巡視鳳陽等府,為御史劉城等劾去。其所罷黜官,命巡按御史馬進覆勘,有素稱廉能之人揚州府知府周源、徐州知州陳廷璉、山陽縣知縣張淮,為人誣告,不能明辯,奏上,命凡為顯所枉者,悉複其官,顯處事乖錯,法當逮問,姑宥之。
  2. ^ 《明孝宗敬皇帝实录卷之一百七十六》:弘治十四年七月甲寅,致仕南京兵部左侍郎馬顯卒。顯字文明,直隸廣平縣人。正統七年進士,授給事中,扈蹕土木,歸升都給事中,尋轉河東鹽運使,擢四川布政使,秩滿,會蠻寇起,巡撫者奏復留三年。升南京兵部右侍郎,支從二品俸,九年進左侍郎。成化二十二年請老歸,弘治五年以詔例加散官一階,至是卒,賜祭葬如例。顯居官勤瘁,性雅清介,蔬食布袍,至貴不易。嘗巡視南畿民瘼,民多賴以全活。在蜀久,人尤思之。
  3. ^ 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明人傳記資料索引 ,4401:馬顯,字文明,廣平人。正統七年進士,授戶科給事中,從英宗北征,幾沒于陣。景泰初進都給事中,時權奸用事,顯指陳得失,多所裨益。尋有忌者,出為河東都轉鹽運使,擢四川左布政使,皆有聲。轉兵部左侍郎,告歸卒。
  4. ^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正統七年进士登科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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