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賦

高赋,字正臣北宋官员,中山人。

高赋因父亲的恩荫任右班殿直,又考中进士,改奉礼郎,四次升迁至太常博士。历任真定知县通判剑州邢州石州成德军。任知衢州时,当地崇尚巫鬼,毛氏、柴氏等二十余家世代蓄蛊毒,每逢闰年害人更多,与人争执就下毒。高赋将他们全部擒获治罪,蛊患于是断绝。调任知唐州时,唐州田地荒废百年,前任知州赵尚宽全力开垦,但仍有很多荒地。高赋继任后,进一步招募两河流民,按人口分给田地耕种,并修建四十四座陂堰。任期满后再次留任。到他离任时,新增开垦田地三万一千三百余顷,户口增加一万一千三百八十户,每年增加赋税二万二千二百五十七贯。朝廷下诏褒奖,宣布他的政绩以劝勉天下,两州百姓为他立生祠。擢提点河东刑狱,又加直龙图阁、知沧州程昉想在境内开凿西流河,绕州城北注入三塘泊。高赋说:“沧州城靠近黄河,每年都要增修堤防,还担心决口,怎么能随便开凿?” 程昉坚持不听,后来工程最终失败。历任知蔡州潞州,入朝任同判太常寺,进集贤院学士。在朝多有建议,曾说:“二府大臣有的租住在小巷,分散在京城各处,公私都不方便。应效仿前代丞相府,在端门前修建大府第,让他们居住。”又说:“宋仁宗朝为兖国公主建府第,花费数十万缗。如今有五位大长公主,如果都照此办理,费用将无穷无尽。希望制定适中的制度,作为固定标准。”他请求各道提点刑狱司设置检法官,专门负责审理案件,使百姓不受冤屈。又请求在禁中建阁,绘制功臣像,如同汉代云台唐代凌烟阁之制。他的建议多被采纳施行。以通议大夫致仕,退居襄阳,享年八十四岁。[1]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