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櫸
| 黃櫸 | |
|---|---|
| 大明南京刑部郎中 | |
| 籍貫 | 江西撫州府金谿縣 |
| 字號 | 字思直,號蒼嶽 |
| 出生 | 嘉靖二十七年(1548年)四月十四日 |
| 逝世 | 卒年不詳 |
| 配偶 | 娶吳氏,繼娶張氏、鄧氏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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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櫸(1548年—?),字思直,號蒼嶽,江西撫州府金谿縣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隆慶四年(1570年)庚午科江西鄉試第六十九名舉人,萬曆八年(1580年)中式庚辰科會試第一百九十名,三甲第二百三十二名進士[1][2]。大理寺觀政,九年(1581年)養病,十一年(1583年)授績溪縣知縣,十三年(1585年)謫福建按察司知事,十五年(1587年)升漳平縣知縣,二十一年(1593年)改漳州府儒學教授,同年改保定府儒學教授,二十四年(1596年)調太原府儒學教授,二十七年(1599年)升寧波府通判,二十九年(1601年)升寧波府同知,三十三年(1605年)升南京刑部郎中,三十五年(1607年)考察去職[3]。
家族
曾祖黃廷制;祖父黃時正,引禮舍人;父黃瀚。嫡母劉氏、于氏;生母劉氏。慈侍下。兄黃極,弟黃榛(貢士)、黃樟(貢士)[4]。
参考文献
| 官衔 | ||
|---|---|---|
| 前任: 許弘綱 |
明朝績溪縣知縣 1583年-1585年 |
繼任: 吳維魁 |
| 前任: 吳中英 |
明朝漳平縣知縣 萬曆年間 |
繼任: 紀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