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燦

龍燦
大清刑部河南司郎中
籍貫江西吉安府吉水縣
字號字斗墟,一字劉又
親屬(父)龍榜[1]
出身
經歷
著作
  • 〈雉山書院記〉[10]
  • 〈巖泉寺尹道人〉詩[11]

龍燦(?—?),字斗墟,一字劉又江西吉安府吉水縣人,清朝政治人物。

生平

龍燦為歲貢生出身。康熙二十年(1681年)任餘干縣儒學教諭[12],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陞四川廣元縣知縣[13],任內改變徵稅舊例,禁止胥吏包攬、額外盤剝,命民眾自行封銀投櫃,頗得民心[14],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任甲子科四川鄉試謄錄官[15],丁父憂回籍[16]

康熙三十年(1691年)起為雲南宜良縣知縣[17],到任後創建雉山書院,興學課士[18],又主持疏浚水利,宜良縣西有泉水東流匯入赤江,明代曾築堰開洞,灌溉農田,並建橋利行,至清初已淤塞。龍燦尋訪遺址,疏導支流,修建閘門橋樑,使農田免受旱災,交通得以恢復[19]。因其治行卓著,陞兵部車駕司主事,拒收馬政例規,陞兵部職方司員外郎,以謹慎清廉著稱[20],改刑部河南司郎中[21],曾監督通州大西倉事[22],歷官四十餘年後致仕,卒年七十餘歲[23]

家族

龍榜,字臚先,號雲階,順治十八年(1661年)辛丑科進士廣平府推官,改遵化縣知縣,為官清廉,有德政[24]。以龍燦官,贈朝議大夫、刑部郎中[25]。龍燦晚年定居杞縣,葬其生母與繼室於當地[26]

註釋

  1. ^ (乾隆)《杞縣志》卷之十八:“國朝龍燦字劉又,江西吉安府吉水人也……父名日起。”
  2. ^ 《康熙貳拾叄年四川鄉試錄》:“謄錄官,保寧府廣元縣知縣龍燦,斗墟,江西吉水縣人,歲貢。”
  3. ^ (同治)《餘干縣志》卷之八:“龍燦,吉水人,歲貢,康熙時任(教諭)。”
  4. ^ (嘉慶)《四川通志》卷百四:“龍燦,江西監生,康熙二十二年任(廣元縣知縣)。”
  5. ^ (乾隆)《宜良縣志》卷之二:“龍燦,字斗墟,江西吉水人,拔貢,康熙三十年任(宜良縣知縣)。”
  6. ^ (乾隆)《杞縣志》卷之十八:“陞兵部車駕主事。”
  7. ^ (乾隆)《杞縣志》卷之十八:“轉職方員外。”
  8. ^ (乾隆)《杞縣志》卷之十八:“擢刑部河南司郎中。”
  9. ^ (乾隆)《杞縣志》卷之十八:“旋監督通州大西倉事,釐奸剔弊,滑蠧屏息。”
  10. ^ (乾隆)《宜良縣志》卷之四收錄其〈雉山書院記〉。
  11. ^ (民國)《宜良縣志》卷十下收錄其詩〈巖泉寺尹道人〉。
  12. ^ (同治)《饒州府志》卷之十:“龍燦,吉水人,康熙二十年任(教諭)。”
  13. ^ (雍正)《四川通志》卷三十一:“龍燦,江西歲貢,康熙二十二年任(廣元縣知縣)。”
  14. ^ (道光)《吉水縣志》卷之二十二:“廣元民不自能輸課,幹者總攬之,恒溢額外。燦至敕民自封識納櫝中……一切自購,不以纖毫擾累。”
  15. ^ 《康熙貳拾叄年四川鄉試錄》:“謄錄官,保寧府廣元縣知縣龍燦,斗墟,江西吉水縣人,歲貢。”
  16. ^ (光緒)《江西通志》卷一百五十〈列傳〉:“旋以憂歸。”
  17. ^ (康熙)《雲南府志》卷之十一:“龍燦,江西吉安府吉水縣人,貢生,康熙三十年任(宜良縣知縣)。”
  18. ^ (乾隆)《宜良縣志》卷之三:“龍燦字斗墟……創立雉山書院。”
  19. ^ (道光)《吉水縣志》卷之二十二:“縣治之西有泉東流匯於赤江……至是水軼故道,橋梁並堙,耕者憂旱,行者病涉。燦訪其遺址,因水之性別疏一渠以導支流,為閘以嚴啟閉,造橋可通車徒,於是旱魃不為災,邑人以為大惠。”
  20. ^ (道光)《吉水縣志》卷之二十二:“當為車駕時,馬政科歲領芻牧值例具規儀,燦卻不受。其任職方也,矢清慎,卻餽遺亦如之。西曹六載,長者之名聞者下。”
  21. ^ (乾隆)《杞縣志》卷之十八:“以治行報最,擢兵部車駕主事,進職方員外郎,再遷刑部郎中。”
  22. ^ (乾隆)《杞縣志》卷之十八:“旋監督通州大西倉事,釐奸剔弊,滑蠧屏息。”
  23. ^ (道光)《吉水縣志》卷之二十二:“歷官四十餘年,引年歸,年七十餘卒。”
  24. ^ (道光)《吉水縣志》卷之二十二:“龍榜字臚先,號雲階……中順治甲午舉人,辛丑成進士,起家廣平府推官,改遵化令……清廉自矢,至不能舉殮。遵化人德而祠祀之。”
  25. ^ (道光)《吉水縣志》卷之二十二:“以子燦貴,贈朝議大夫、刑部郎中。”
  26. ^ (乾隆)《杞縣志》卷之十八:“當語諸子曰:‘河南人情淳朴,汝兄弟五人,長者當歸故土守祖宗墳墓,余與兩幼子將居河南。’卜葬其生母於小柏樹坡,葬繼室李氏於黃氏坡,遂居於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