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醇

孟醇
大清鄒縣知縣
籍貫四川潼川州中江縣
親屬(子)孟祚胤(順治十四年舉人)
(孫)孟侯(康熙二十二年舉人)、孟佺(康熙四十四年舉人)
出身
  • 順治九年壬辰補行辛卯科舉人
  • 順治十六年己亥科會試副榜
經歷
  • 山東鄒縣知縣(順治十七年任)
  • 山東鄉試同考官(順治十七年)

孟醇(?—?),四川潼川州中江縣人,清朝政治人物。

生平

孟醇是順治九年(1652年)壬辰補行辛卯科四川鄉試舉人,順治十六年(1659年)己亥科會試中副榜[1]

順治十七年(1660年)三月任山東鄒縣知縣[2][3],同年任庚子科山東鄉試同考官[4]

任內因河務管理問題遭參劾,據河道總督朱之錫疏稱,孟醇玩視河務,該縣原額泉夫四十四名應支工食二百八十八兩,原有設立照票預散各夫收執,各將每年領過銀數據實登填,但查該縣元年照票俱係一手填寫,朦混顯然;又將該縣泉夫帶閏銀九兩六錢於元年無閏年分混開支給,侵冒情弊顯然[5]

註釋

  1. ^ (康熙)《中江縣志·卷三·科第志》:「孟醇,己亥會試副榜,庚子山東鄉試同考官」。
  2. ^ (康熙)《鄒縣志·卷三·名宦》:「孟醇,四川中江人,由辛卯舉人,順治十七年三月內到任」
  3. ^ (乾隆)《兗州府志·職官志》:「知縣 皇清 孟醇舉人中江人順治十七年任」。
  4. ^ (康熙)《中江縣志·卷三·科第志》:「孟醇,己亥會副,庚子同考」。
  5. ^ (清)朱之錫《河防疏略·卷之十七》:「應劾官四員鄒縣知縣孟醇......本官玩視河務......照票俱係一手填寫朦混顯然......將該縣泉夫帶閏銀九兩六錢於元年無閏年分混開支給侵冒情弊不問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