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𣶏

袁𣶏
大清延慶州知州
籍貫四川保寧府巴州南江縣
字號號心鑑
親屬(子)袁士雲(康熙二十六年舉人)
出身
  • 順治九年壬辰補行辛卯科舉人
經歷

袁𣶏(?—?),號心鑑四川保寧府巴州南江縣人,清朝政治人物。

生平

袁𣶏是順治九年(1652年)壬辰補行辛卯科四川鄉試舉人[1]

康熙七年(1668年)任河南蘭陽縣知縣[2]

任內多有建樹,康熙九年(1670年)修築蘭陽縣城墻,將原有土城改築為磚城,使"雉堞屹屼,遂為中原巨鎮"[3]

康熙十二年(1673年)修葺縣衙琴堂[4]

康熙十四年(1675年)修繕蘭陽縣學宮[5]

其後陞直隸延慶州知州[6],到任時正值久旱,袁𣶏"一步禱而甘霖隨降",並革除各種積弊[7]

政績

  • 修築城墻:申請刈河荒草變價,購買磚灰修築蘭陽縣城墻,不費民間一錢。
  • 振興文教:捐俸修繕學宮,振興文教,任內科第連綿。
  • 賑濟災荒:康熙十八年(1679年)歲歉時,賑粟煮粥,多方拯救災民。
  • 修葺衙署:修葺縣衙琴堂,改善公署環境。
  • 祈雨惠民:在延慶州知州任內祈雨得應,革除積弊。

因其政績卓著,深受百姓愛戴,離任時"士民遮留載道,立碑以志去思"[8]

家族

  • 子:袁士雲,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丁卯科舉人[9]

註釋

  1. ^ (康熙)《四川總志·卷十四下》:「袁𣶏 南江人見任知縣」;(乾隆)《南江縣備造新編志書清冊》:「國朝袁𣶏河南蘭陽縣知縣陞直隸延慶州知州」
  2. ^ (雍正)《河南通志·卷三十七》:「蘭陽縣 袁𣶏四川南江人舉人康熙七年任」;(康熙)《蘭陽縣志·卷之五》:「袁𣶏號心鑑四川保寧府南江縣人由順治辛卯科舉人康熙七年二月任」
  3. ^ (康熙)《河南通志·卷之第八》:「皇清康熙九年知縣袁𣶏修築」;(康熙)《蘭陽縣志·卷之三》:「康熙九年知縣袁公𣶏申請刈河荒草變價賈磚灰委義民賈性芳督修康熙十一年告成雉堞屹屼遂為中原巨鎮云」
  4. ^ (康熙)《蘭陽縣志·卷之四》:「琴堂五間康熙十二年知縣袁公𣶏因大堂明未燬遂修二堂為大堂」
  5. ^ (康熙)《河南通志·卷之第十六》:「康熙十四年知縣袁𣶏修」
  6. ^ (乾隆)《南江縣備造新編志書清冊》:「陞直隸延慶州知州」;(康熙)《延慶州志》:「袁𣶏四川南江縣人由河南蘭陽縣知縣陞知州」
  7. ^ (康熙)《延慶州志》:「袁𣶏四川南江縣人由河南蘭陽縣知縣陞知州甫下車而時久旱公一步禱而甘霖隨降革諸稽弊唯飲州水」
  8. ^ (乾隆)《續河南通志·卷之四十九》:「袁𣶏號心鑑四川南江舉人知蘭陽縣捐俸修學宮振興文教邑城傾圮二十餘年申請刈河荒草變價修築不費民間一錢歲凶賑粟煮粥多方拯救擢延慶知州士民遮留載道立碑以志去思」;(康熙)《蘭陽縣志·卷之五》:「十三載深仁厚澤不可勝紀陞延慶州知州士民留載道立碑以志去思」
  9. ^ (道光)《南江縣志·卷之中》:「袁士雲 康熙二十六年丁卯科」;(康熙)《蘭陽縣志·卷之五》:「後仲子登四川丁卯賢書人以為厚德之報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