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玧
| 杜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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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明山西布政使司參議致仕 | |
| 籍貫 | 山東兖州府滕縣 |
| 出生 | 成化二年丙戌六月初四日 |
| 逝世 | 嘉靖十七年戊戌 |
| 配偶 | 娶鍾氏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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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玧(1466年—1538年),字仲純,號仁斋,山東兖州府滕縣人,旗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弘治八年(1495年)乙卯科山東鄉試第三十三名舉人。弘治九年(1496年)聯捷丙辰科會試第一百五十六名,三甲第一百三十九名進士[1][2]。授慶雲縣知縣,以治行高等擢户部主事、正德三年(1508年)管天津户部分司,歷升刑部員外郎、郎中。出为山西按察司佥事,以母老引疾上疏乞归,诏升山西布政司参议致仕。七十三岁卒,祀乡贤[3]
家族
曾祖杜文興,指揮;祖父杜春,百戶;父杜紀,吳縣訓導。嫡母朱氏;生母李氏。慈侍下[4]。
参考文献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滕縣志》:杜玧,字仲纯,号仁齐,其先湖广长沙人。元末曾大父杜玉以万户侯归太祖,从征,败亡,坐选耎,削职。子春隶兖州护卫军,积功劳,稍迁总旗百户,调守御滕县,遂为滕人焉。春生纪,杜氏世武,而纪独变节为儒,以孝谨成教于家,为吴县训导。纪生玧,明经,举进士,授庆云县知县,以治行高等擢户部主事、刑部员外郎、郎中。以文无害,擢山西按察使佥事。时文安县大寇刘六等寇山东,山东大扰,玧乃白巡按御史杜某曰:“太平日久,民不识兵。今贼犯山东,此临境也,倘倅至,奈何?不可不备。”御史以玧为喜事扰民,曰:“是何能为?”竟不设备。已而贼果破壶关,御史大恐,以沁州城薄民稀不可守,檄玧守之,意欲败玧。玧至则行塞险隘,缮城浚池,劝粟谷,治兵器,盛旗帜,简练其民,军声颇振。贼闻,不敢入沁界,由他道引去,所过无不残破。御史由是心惭,而以玧计为是。民为贼所虏者,乘间归邑里,有司辄捕论之以为功,玧悉出之。定襄有饥民千余聚匿山谷中,有司以反闻,巡抚议发兵擒捕。玧力言曰:“有司不能备荒于平日,民无所食。乃相聚山谷,强匄以延数月之命。今捕之急,此不北走胡,即以死拒我矣。治乱民如治乱绳,宜如龚遂治渤海故事,抚而解散之。”玧遂画方略数事,巡抚乃檄下州县。如玧指,数月悉平。玧由是风声藉甚,人颇忌之矣。玧外虽恭谨,身若不胜衣、言若不出口,而肩任大事,屹然山立不可夺也,人不敢干以私。时隰州知州某者,赃颇狼藉,玧廉知之,而知州赂千金求解,玧即发其事,竟坐贪罢去。庆城王冒支禄米九千余金,玧奉巡抚檄,勘之。王求解不得,仍求巡抚郑某。郑某为言曰:“宗室禄粮当权宜处之。”玧持论甚力,郑知其不可移也,衔之。无何,竟夺檄,寝其事。玧既知为人所忌,而又忤郑指,乃以母老引疾上疏乞归,诏升玧山西布政司参议。致仕。玧历任廉平,及归,旧庐卑陋,处之晏如也。有一圃在城之西南隅,手植花木,偃仰其中。奉母至孝,母病,必尝汤药。执丧如礼。处室未尝狎,夫妻相待如宾,教子弟必先孝谨,而后文艺焉。七十三岁卒,祀乡贤。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明代登科錄彙編》之《弘治九年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