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玉
| 石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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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明雲南按察司副使前山東按察使 | |
| 籍貫 | 直隶真定府藁城县民籍 |
| 族裔 | 漢族 |
| 字號 | 字大器 |
| 出生 | 正統元年(1436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直隶藁城县 |
| 逝世 | 弘治十一年(1498年) 直隶藁城县 |
| 配偶 | 娶趙氏 |
| 親屬 | 石玠(子) 石珤(子)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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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玉(1436年—1498年),字大器。直隶真定府藁城縣人,明朝官員。天順甲申進士,官至山東按察使。
生平
天顺三年(1459年)己卯科順天府鄉試第六十五名舉人,石玉於明英宗天順八年(1464年)考中三甲進士。成化元年(1465年)十二月授廣東道監察御史[1],九年三月升山西按察司僉事。成化十五年六月任山西按察司副使[2],二十一年,山西大饑,協同刑部左侍郎何喬新從事賑濟災民,災民所活甚眾[3],二十二年升為山西按察使。[4]復官山東按察使,二十三年正月以考察降雲南副使,任內發奸摘伏,平反冤案,為人稱道,李東陽稱其居官“以儉自律”而“不少變”。[5]
家族
曾祖石永。祖父石友智。父石麟,教諭。前母時氏,母徐氏。慈侍下。兄石璽。[6]
子石玠、石珤於成化年間中同榜進士,石玠官至戶部尚書,石珤官至禮部尚書文淵閣大學士。
參考資料
- 李東陽,〈明故中憲大夫雲南按察司副使致仕石公墓誌銘〉,《懷麓堂集》,文後稿卷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