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歙

莊歙
大明河南右布政使
籍貫直隸徽州府歙縣
字號字尚源
出生永樂十八年(1420年)
逝世卒年不詳
出身
  • 景泰元年庚午科舉人
  • 景泰二年辛未科同進士出身

shè(1420年—?),字尚源直隸徽州府歙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景泰元年(1450年)庚午科應天鄉試第四十二名舉人,二年(1451年)聯捷辛未科進士。擢河南道御史,四年巡按浙江[1],丁父憂服闋,天順元年(1457年)三月復除山東道御史,二年巡按福建,四年巡按廣東。六年(1462年)十二月升雲南按察司副使,成化三年(1467年)九月升雲南按察使,七年二月升河南右布政使[2]

家族

曾祖莊琮;祖父莊永寧,贈陝西按察司僉事;父莊觀,陝西按察司副使致仕。母余氏,贈宜人。嚴侍下。娶余氏[3]。兄徽。弟宸、楚、吉、秦。

参考文献

  1. ^ 《明英宗睿皇帝实录卷之二百三十六》:景泰四年十二月,巡按浙江監察御史莊歙奏鎮守右監丞阮隨、都督同知李信,因吏訐告嘉興知府舒敬貪賕等事,輒擅執敬,請究隨、信違例之罪,詔都察院錄狀示之。
  2. ^ 欽定四庫全書《江南通志·卷一百四十七·人物誌》:莊歙,字尚源,歙人。景泰辛未進士,擢河南道御史。考察賢否,人服其明。按浙江、山東、廣東、福建,奏免徵輸,禁竊礦,平賊寇,止採珠。按察雲南,因其土俗以折獄訟,政化大行。終河南右布政。
  3. ^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景泰二年进士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