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灝
莫灝(1423年—?),字景淵,順天府宛平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進士出身。四月初七日生。
生平
正统十二年(1447年)順天府鄉試第一名。景泰二年(1451年)辛未科會試第一百八十六名,殿試登進士第三甲第十八名。五月随从户部郎中汪滸查盘山西偏头关并大同等处粮储,查明總督邊儲左侍郎劉璉收受贿赂、侵盗官粮一案[1]。
家族
曾祖莫子琪,曾任全州知州。祖父莫孟恭。父亲莫伯暘。母李氏。重慶下。弟覬、顒。娶金氏,繼娶張氏[2]。
参考
- ^ 《大明英宗睿皇帝实录卷之二百四》:景泰二年五月丙辰,敕户部郎中汪滸:近得山西偏头关并大同等处守备总兵等官奏称,彼处见在仓粮多无实数,有者多是空皮红黑腐烂之物,或粗谷多于米。今特命尔同進士趙謐、莫灝驰往查盘,若果粮有不堪、数有不敷,明白具奏处置。尔等务从公道,毋或徇情受嘱,忽略不实,致误边储,如违必重罪不恕。
六月癸巳,户部郎中汪浒奉敕盘究边粮数多不足,總督邊儲左侍郎劉璉屡嘱浒勿盘,浒不从,琏衔之,奏浒酷刑重盘,致多亏折,浒奏琏通官吏侵盗,猫鼠同眠已久,且足跛不能事事,宜易以他官。事下都察院,请命巡按御史郑韶覆实,从之。
景泰三年正月,巡按直隶监察御史鄭韶、户部委官郎中汪浒奏致仕户部侍郎刘琏总督边储,受输来米者贿,勒诸仓官攒收,受不堪粝米,虚縻官银盐课,且委腹心镇抚林政、于仓督收,为弊百端;又令家人劉璡等假输粝米,因而侵盗官银千馀两,以致边储亏耗,并粗粝不堪以数万,情罪著甚,乞正以法。 帝命都察院执琏并政鞫之,果验,悉徵其所盗银入官。 - ^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景泰二年进士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