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醞

金醞(1429年—?),字大用,河南開封府歸德州夏邑縣人,明朝政治人物。同進士出身。

生平

景泰七年(1456年)舉丙子科河南鄉試第三名[1]天順元年(1457年)中式丁丑科會試第二百二十七名,殿試進士第三甲第十五名。二年八月授南京户部主事[2],歷升郎中,成化九年(1473年)正月升雲南布政司左參議,提督银场,十七年二月改专理黑白安宁等井盐法,十八年六月由巡撫都御史吳誠奏舉,升本司右参政,仍旧管理盐课,二十三年正月以不謹冠帶閑住,致仕卒[3]

家族

曾祖父金亮。祖父金熙。父亲金禮,曾任教諭。母陳氏,繼母齊氏。具慶下。娶朱氏[4]。子金山,弘治三年進士。

参考

  1. ^ 明嘉靖刻本《夏邑縣志·卷之六》
  2. ^ 《明英宗睿皇帝实录卷之二百九十四》:天順二年八月,升浙江按察司副使王鏜為本司按察使。擢進士袁芳為戶科給事中,左贊為吏部稽勳司主事,陳伯良桂茂之王竪俱為戶部主事,李慶黃憲鄭勤蔡麟俱為刑部主事,金醖為南京戶部主事,李澄為南京刑部主事,黃箎為南京大理寺左評事,吳道宏為太常寺博士,王預為行人司司正,劉秩文志貞為行人。
  3. ^ 明嘉靖刻本《夏邑縣志·卷之一》:金醖墓,縣西南三里雙尖村,以雲南右叅政致仕卒,葬于此。
  4. ^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景泰二年进士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