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殷

雷殷
 中華民國第1屆立法委員
任期
1948年—1972年11月18日
选区廣西省第三區
个人资料
出生光緒十三年四月十四日(1887年5月6日)
 大清廣西省南寧府邕寧縣三官鄉達莊村
逝世1972年11月18日(1972-11-18)(85歲)
 中華民國臺北市
籍贯廣西省邕寧縣
政党中國國民黨 中國國民黨
其他政党同盟會
配偶黎佩瑜
繼配龐素瑜
儿女子秉元(雷雨)、秉三(黎氏出)
子秉良、秉昌(龐氏出)
父母父雷錫謙、母李氏
亲属祖雷達榮
母校桂林地方自治研究所
省立桂林法政專門學校
日本東京法政大學
著作《太平天國與辛亥革命》、《民主政治之回顧與前瞻》、《國父組黨著述與革命成功之因果》、《各朝代之治亂興亡與孝行》、《復興中華文化在教育方面的問題》
经历
      • 廣西省臨時議會副議長
      • 第一屆國會參議院議員(1913年)
      • 廣東軍署總參議(1918年)
      • 廣西田南道道尹(1919年)
      • 廣西桂林道道尹(1921年)
      • 憲法起草委員(1922年)
      • 北京民國大學教務長、校長(1923年起)
      • 哈爾濱法政大學校長(1929年)
      • 廣西省政府民政廳長(1932年起)
      • 內政部常務次長(1939年起)
      • 國防最高委員會黨政工作考核委員會委員兼政務處主任
      • 第一屆立法委員(1948年-1972年)

雷殷(1887年5月6日—1972年11月18日),初名愷澤廣西省邕寧縣人。中華民國政治人物、法學家,中國國民黨籍。早年加入同盟會,參與辛亥革命及討袁護法。民國後歷任國會參議院議員、北京民國大學校長、哈爾濱法政大學校長。1932年出任廣西省政府民政廳長,推行村甲制度及「三位一體」基層組織,為廣西模範省建設之關鍵人物。抗戰期間轉任內政部常務次長,將其村甲制度推行全國。1948年當選第一屆立法委員,1972年病逝。

生平

早年與革命

雷殷生於光緒十三年(1887年)四月十四日,廣西省邕寧縣三官鄉達莊村人。先世於宋仁宗時隨狄青儂智高到廣西,事平落籍。祖父雷達榮,父雷錫謙。雷殷五歲啟蒙,九歲學作文,年十四入甲峯書院,師事貢生李子儒。二十歲畢業於南寧府立中學堂[1]

居家期間,黃克强率革命黨人襲取鎮南關,道過達莊村,住雷殷家,雷殷為給養執役,黃興因介紹其加入同盟會。二十三歲入桂林地方自治研究所,旋入省立桂林法政專門學校。二十五歲時武昌起義爆發,雷殷在桂林運動學生軍隊,迫藩臺王芝祥、撫臺沈秉堃獨立響應[1]

民國初期

民國肇造,雷殷回邕,向都督陸榮廷建議將省會由桂林,其理由為控全省之形勢、綰政治之中樞、發邊地之文化、遏廣西之亂萌、聯滇越為唇齒、圖西南之發展等。廣西各級議會相繼成立,雷殷先後膺選各級議員,並被選為省臨時議會副議長[1]

二十七歲,被選為第一屆國會參議院議員。袁世凱亟謀帝制,以雷殷為革命堅強份子,密令省當局逮捕。雷殷避難赴日本,就讀東京法政大學,三年畢業。二十九歲回上海,參與討袁實際行動。袁氏稱帝後,雷殷携岑春煊函回桂,見都督陸榮廷策動響應。陸氏贊同,雷殷携陸函回上海報岑,赴日報告孫中山。廣西宣布獨立,皖蘇繼之,兩廣推岑春煊為都司令。袁氏撤銷帝制後,雷殷與國會議員彭允彝代表都司令部與北方派系在南京商洽善後,決定恢復舊約法、舊國會,副總統黎元洪依法繼任總統[1]

地方行政與大學校長

其後歷任廣東軍署總參議、廣西田南道道尹、桂林道道尹,均親赴屬縣訪求民隱,提倡造林、興水利、禁煙賭。三十六歲赴北京出席國會,被選為憲法起草委員,並應民國大學校長江天鐸之請任該校教務長。三十七歲時,校董會推其任校長,五年間學生由千餘人增至七千餘人[1]

四十一歲時,因言論反共,遭蘇俄大使遷怒,嗾奉軍張作霖部押解赴天津意圖陷害,夫人龐素瑜奔告親友,幸行政院長顏惠慶莫德惠劉哲等營救獲免。四十二歲,任哈爾濱法政大學校長,積極整頓。翌年九一八事變,日人挾溥儀滿洲國,强雷殷任偽立法院長,因去職回桂[1]

主政廣西民政

回桂後,雷殷出任廣西省政府民政廳長。採用周禮之職官、管子之連鄉軌里、王荊公之保甲等制度,將全省各縣戶口調查確實,分別編組為區、鄉、村、甲。十戶為甲,十甲為村(街),十村為鄉(鎮),十鄉為區,區以上為縣,每級均設長以爲領導。配合廣西所倡辦之「三自政策」,推行「三位一體」制度——村街鄉鎮長兼任民團隊長及學校校長。組織健全後,行之二年,省內學校成,道路闢,電話通,爭訟少,治安良好,人民生活安定,幾至道不拾遺,人譽廣西為模範省[1]

任內最特出者,為力排衆議禁絕煙賭。煙賭對人民有害但在政府則有收入,與財政廳長爭議幾至動武,雷殷以去就爭之,主席黃旭初力予支持,終獲實行。此外將各縣不合理之境界重新規劃,右江增設敬德、榮業、黃岡、平治四縣,治理已易,莠民無所遁形,治安益趨穩固[1]

抗戰時期

五十二歲時,時任軍事委員會委員長蔣中正巡視廣西,召見雷殷,垂詢廣西推行政令甚詳。後召雷殷赴重慶受訓,任為內政部常務次長,兼中央訓練團教育組長,主講地方自治。蔣中正命由內政部定出新縣制推行全國,雷殷所創辦之村甲制度遂風行全國。後轉任國防最高委員會黨政工作考核委員會委員兼政務處主任,親赴各省視察,推行中央政令[1]

抗戰勝利後,國民政府授予忠勤勛章[1]

立法委員時期

民國三十七年(1948年),當選廣西省第三區第一屆立法委員。民國三十八年隨立法院遷,二十二年逢會必到,不請假、不缺席,知無不言,言無不盡[1]

在臺期間,曾與前教育部長梅貽琦等發起組織中國孔孟學會,致力文化復興[1]

逝世

民國六十一年(1972年)十一月十八日病故,享壽八十六歲[1]。次年一月十一日,總統明令依法註銷其名籍[2]

著作

  • 《太平天國與辛亥革命》
  • 《民主政治之回顧與前瞻》
  • 《國父組黨著述與革命成功之因果》
  • 《各朝代之治亂興亡與孝行》
  • 《復興中華文化在教育方面的問題》

家庭

  • 原配:黎佩瑜,生子雷秉元(雷雨)、雷秉三,均陷大陸[1]
  • 繼配:龐素瑜,生子雷秉良、雷秉昌。秉良在,秉昌隨侍在臺,任職審計部[1]
  • 孫:秉元子一松,碩士;秉昌女一枝,博士,均在[1]

參考文獻

  1. ^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1.14 1.15 〈雷殷先生行述〉,《國史館現藏民國人物傳記史料彙編》第8輯,第443-447頁。
  2. ^ 〈(62)台統(一)義字第0171號〉,《總統府公報》第2520號,197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