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珮
| 馬珮 | |
|---|---|
| 大明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顺天 | |
| 籍貫 | 山東濟南府德州縣 |
| 出生 | 正德六年五月二十一日 |
| 逝世 | 卒年不詳 |
| 配偶 | 娶王氏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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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珮(1511年—?),字服玉,山東濟南府德州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嘉靖十三年(1534年)甲午科山東鄉試第三十七名舉人。嘉靖二十年(1541年)中式辛丑科會試第二百十五名,登第三甲第一百九十名進士[1][2]。授咸宁县知县,累升密雲兵備佥事,三十四年十一月升山西布政司右参议,三十五年十月升河南按察司副使,又改山西副使,三十六年九月升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顺天,三十七年正月兵科都给事中王文炳劾奏马珮贪污有迹,詔革职闲住。
家族
参考文献
| 官衔 | ||
|---|---|---|
| 前任: 齊宗道 |
明朝咸宁县知县 1541年—1547年 |
繼任: 張可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