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顯
| 黃顯 | |
|---|---|
| 大明湖广按察司副使 | |
| 籍貫 | 廣東瓊州府瓊山縣 |
| 出生 | 九月十一日 |
| 逝世 | 隆庆六年 |
| 配偶 | 娶林氏 |
| 親屬 | (子)黄宏宇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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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顯(1498年—1572年),字仁叔,號墩江、暾江,廣東瓊州府瓊山縣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嘉靖元年(1522年)壬午科廣東鄉試第七十四名舉人。嘉靖二十年(1541年)中式辛丑科會試第二十九名,登第二甲第六十七名進士[1][2]。授刑部主事,歷官刑部郎中,二十九年升撫州府知府,三十二年丁母憂,服闋,補池州府知府,官至江西布政使司参议[3]、湖广按察司副使。
家族
曾祖黃本;祖父黃璲;父黃通,母吳氏。慈侍下。兄黄顥。弟黄颐[4]。
参考文献
- 海瑞《祭黄墩江文》《黄恭人林氏墓志铭》
| 官衔 | ||
|---|---|---|
| 前任: 顾霑 |
明朝撫州府知府 嘉靖二十九年-三十二年 |
繼任: 黄铸 |
| 前任: 周鎬 |
明朝池州府知府 嘉靖三十六年-三十八年 |
繼任: 陳應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