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張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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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明巡撫貴州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
| 籍貫 | 浙江湖州府歸安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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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字號 | 字孟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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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 | 宣德九年(1434年)二月初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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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逝世 | 正德四年(15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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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配偶 | 娶費氏,繼娶章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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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廉(1434年—1509年5月18日),字孟介,浙江歸安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景泰四年(1453年)癸酉科浙江鄉試第六名舉人,成化二年(1466年)丙戌科進士。歷刑部主事、員外郎、郎中,十九年九月充副使,册封沈藩。二十年十二月擢江西按察司副使。弘治元年(1488年)二月升貴州按察使,六年四月转貴州左布政使,平贵州都清苗寇,九年四月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貴州。張廉為人剛直,十一年十月被彈劾致仕。正德四年(1509年)卒[1]。
家族
曾祖張克讓。祖父張仲文,贈按察司副使。父張翼,左參政。前母朱氏、楊氏,俱贈恭人;母管氏,封恭人。慈侍下。兄張康。[2]
參考文獻
- ^ 《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之四十九》:正德四年夏四月辛卯 右副都御史張廉卒。廉字孟介,浙之歸安人。成化丙戌進士。歷刑部主事、員外郎、郎中,擢江西按察司副使。時賊寇廣信、永豊銀礦,廉命塞之,以絕其望,遂潰散。轉貴州按察使,奏誅印江豪酋,置縣官。及遷左布政使,與征都清苗寇有功,請增貴州角□羊額,自廉始。擢右副都御史巡撫貴州,疏言屬府黎平僻遠,而五開軍衛,牽制兩省,宜令湖廣兵備副使聽節制,及削鎮遠土官置縣官如印江例,皆從之。廉剛方梗直,好面折人過,動與物忤,由是被論劾致仕。行之日,父老軍夷無慮千數遮留之。年七十有六,卒於家。既卒,家無厚產。鄉人以此重之。
- ^ 《成化二年進士登科錄》
景泰四年(1453年)癸酉科浙江鄉試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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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式舉人 110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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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科:景泰元年庚午科 · 後一科:景泰七年丙子科 同科鄉榜:順天 - 應天 - 浙江 - 江西 - 福建 - 湖廣 - 河南 - 山東 - 山西 - 陝西 - 四川 - 廣東 - 廣西 - 雲南 |
成化二年(1466年)丙戌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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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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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98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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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52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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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科:天順八年甲申科 · 後一科:成化五年己丑科 同科副榜:成化二年丙戌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