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嗣

李嗣(1426年—1494年),字克承,號介軒,廣東廣州府南海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進士出身。七月初四日生。

生平

正統十二年(1447年)丁卯科廣東鄉試第十六名。景泰五年(1454年)甲戌科會試第一百七十名,殿試進士第三甲第一百二十六名。授南京户部主事,歷升郎中,进阶奉政大夫。出为浙江金華府知府,禁止溺死女婴,奏立正学书院,祭祀王柏、何基、金履祥、许谦四贤,设立汤溪县,以为民便。成化八年(1472年)二月以政績卓異旌表,十年十二月升浙江布政司右參政,十四年正月升福建右布政使,十六年五月晋本司左布政使,丁母憂歸,二十一年四月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南直隶苏松等处,二十二年八月升户部右侍郎,二十三年十一月升本部左侍郎,弘治元年(1488年)七月兼都察院左佥都御史、清理两淮盐法,二年四月以疾乞致仕,命给驿以归,俟病愈起用。弘治七年九月卒,年六十九[1]

家族

曾祖李彥芳。祖父李定遠。父亲李朴。母蕭氏。慈侍下。兄賀、載。弟寧、康、善、昌。娶羅氏[2]。有子李辰。

参考

  1. ^ 《明孝宗敬皇帝实录卷之九十二》:弘治七年九月,养病户部左侍郎李嗣卒。嗣字克承,广东南海县人。景泰五年进士,历南京户部主事、郎中,迁金华知府,奏立正学书院,祀王何金许四贤,及请割三郡近地立汤溪县,以为民便。升浙江右参政、福建左右布政使,擢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苏松等府,入为户部右侍郎,寻转左侍郎,兼左佥都御史督视两淮盐法,旋以疾乞归调治,命给驿归,待疾痊起用,竟卒,赐葬祭如例。嗣伟姿容,性清慎宽大,才长于牧民。自为知府,至巡抚苏松,俱有惠政,金华人士尤至今思之不忘。至为侍郎,虽功名损于治郡时,然引疾乞归,疾愈竟不求进用,子孙竟贫素而无厚业,亦人之所难能云。
  2. ^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景泰五年进士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