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岑
鄭岑(1420年—?),字子高,浙江寧波府慈谿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同進士出身。
生平
景泰元年(1450年)庚午科浙江鄉試第八十五名。景泰五年(1454年)甲戌科會試第一百一十一名,殿試登進士第三甲第二十九名。天順二年(1458年)四月授南京刑部主事[1],歷任直隸永平府知府[2][3]。
家族
曾祖鄭宗祥。祖父鄭尹懷。父鄭昕。母董氏。具慶下。兄崧。娶裘氏[4]。
参考
- ^ 《明英宗睿皇帝实录卷之二百九十》:天順二年夏四月擢進士姚㫤為工科給事中,白昂為南京禮科給事中,楊琮為吏部主事,彭韶、楊禮、吳錫、陳渤俱為刑部主事,宋瑛為工部主事,應瀚為大理寺右評事,王道為太常寺博士,蔡哲、楊魁俱為行人司行人,鄭岑為南京刑部主事,羅崇嶽為南京工部主事,聶元為南京大理寺右評事。
- ^ 史梦兰、游智开,清光緒《永平府志·卷五》
- ^ 《大明宪宗纯皇帝实录卷之一百六十五》:成化十三年夏四月,兵科给事中李谦等奏蓟州、永平、山海各仓场粮草亏折数多,其永平去任知府王玺、见任郑岑;蓟州去任知州徐晟、见任汪溥,及先后提督都御史阎本、通政司参议李宽俱当治罪。 上曰:边储重事,特命都御史等官提督,乃不严谨,以致亏欠数多,皆逮治之。
- ^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景泰五年进士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