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崙

李崙(1444年—?),字世瞻,號静菴陝西西安府臨潼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九月十二日生。

生平

成化元年(1465年)乙酉科陝西鄉試第十二名。成化五年(1469年)乙丑科會試第一百六十五名,殿試進士第三甲第十八名。授屯留縣知縣,升户部主事,歷官庐州府知府,兴学筑堤,锄抑强暴,人咸德之。巢县大河水急,多溺死,因作浮桥于上,往来者称便。公性淡薄,一书案衣八年始易。弘治五年(1492年)九月轉河南左參政,去之日,民遮道泣送者以万计。丁憂服闋,十年八月補山東左參政,家贫无屋,都御史某遺以木,却不受,卒后,淑人郝氏至不能举火,守臣奏闻所司,月给养终其身,今祀乡贤[1][2][3]

家族

曾祖父李恕。祖父李思忠。父亲李海。母張氏,繼母彭氏。具慶下。兄岩、嵔。未聘[4]

参考

  1. ^ 《明孝宗敬皇帝实录卷之二百二十二》:弘治十八年三月乙未,协守延绥副总兵曹雄言故山东布政司左参政李仑及故刑部员外郎孔琦历官清谨,身没之后,妻子不能自存,乞量加优恤,以厉臣节。命狭西西安府岁给食米赡其家。
  2. ^ 陳大經、楊生芝、黄家鼎《咸寧縣志·卷五》
  3. ^ 《陕西通志》:李仑,字世瞻,临潼人。成化己丑进士,授屯留知县。县积猾舞文,狱讼钱谷皆出其手,仑至,悉按毙之。升戸部主事,除弊革奸出纳,分毫不爽。出守庐州,赈荒活万人,立俵马法,定盐价,创河桥,广积谷,升河南左参政。贾志仑卒,妻郝氏不能举火,守臣奏闻,命所司月给米养终其身。西安府志。
  4. ^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成化五年己丑科殿試金榜》)
官衔
前任:
葉盛
明朝庐州府知府
成化年
繼任:
宋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