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銳

沈銳(1448年—?),字文進浙江杭州府仁和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成化四年(1468年)戊子科浙江鄉試第七十八名。成化五年(1469年)乙丑科二甲第四十名進士,十四年九月由刑部员外郎升江西按察司僉事,以江西新昌县恶党毛鳳事,十八年五月贬雲南廣西府通判,改徽州府通判,弘治三年(1490年)三月升廣東佥事[1],六年正月督理盐法,丁憂服闋,九年二月復除江西,十四年四月升本司副使,十八年二月升廣西按察使,正德元年(1506年)五月升廣東左布政使,二年閏正月升順天府府尹,尋調應天府,三年四月累官南京刑部右侍郎,四年五月乞休歸[2]

家族

曾祖父沈德榮。祖父沈定之。父亲沈珍[3]

参考

  1. ^ 《大明孝宗敬皇帝实录卷之三十六》:弘治三年三月,升監察御史張賓許璘趙炯陳景隆、刑部員外郎王華、主事陳珍、南京刑部員外郎紀振、四川涪州知州邵賢、直隸徽州府通判沈銳俱為按察司僉事,賓、璘湖廣;炯、賢雲南;景隆山東;華浙江;珍陝西;振山西;銳廣東。
  2. ^ 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明人傳記資料索引 ,1854:沈銳,字文進,浙江仁和人。成化五年進士,歷江西按察司僉事,累官南京刑部右侍郎,正德三年致仕。
  3. ^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成化五年己丑科殿試金榜》)
官衔
前任:
張瑛
明朝徽州府通判
1487年-1490年
繼任:
王惟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