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賢

邵賢(1446年—?),字用之,直隸常州府宜興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進士出身。

生平

成化四年(1468年)戊子科應天府鄉試第十一名舉人。成化八年(1472年)壬辰科會試第四十六名,殿試進士第二甲第一名。歷官员外郎,二十二年四月坐吏部尚書尹旻案,降調四川涪州知州。弘治三年(1490年)三月升雲南按察司佥事[1],丁憂服闋,九年十月復除山東佥事,十年十月升本司副使、提調學校,十四年十二月考察以不謹冠帶閑住。

家族

曾祖父邵餘慶。祖父邵德。父亲邵貞。母沈氏。具慶下。娶何氏[2]

参考

  1. ^ 《大明孝宗敬皇帝实录卷之三十六》:弘治三年三月,升監察御史張賓許璘趙炯陳景隆、刑部員外郎王華、主事陳珍、南京刑部員外郎紀振、四川涪州知州邵賢、直隸徽州府通判沈銳俱為按察司僉事,賓、璘湖廣;炯、賢雲南;景隆山東;華浙江;珍陝西;振山西;銳廣東。
  2. ^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成化八年壬辰科殿試金榜》)